但到了刑警队后赵军的厄运也就开始了。
最初赵军是准备甩开膀子大干一番的,开始阶段也很顺利,军旅生涯加上几年来李树林的言传身教使他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到第二年他就成了分局里的侦破能手,并连续几年蝉联东关分局“破案率最高的刑警”这一称号,很多大案要案都在他的手里告破。刑警是公安系统里最危险、也最艰苦的岗位,但同时也是最容易立功、升迁最快的岗位。那年头刑警破案还没现在的什么高科技之类的手段,靠的只有两条:狠和勤。狠是指刑讯问供要狠。很多案子都是分子(注:犯罪分子的简称)被抓住后抗不住严刑拷打而交代或检举出来。一旦招供可能会带出一串案子或者一串分子来。所谓勤是指要吃得辛苦,勤跑勤问,蹲坑守候要能蹲得住。找线索和缉捕分子就要靠勤了。恰好这两条赵军都是做得最好的:他对犯罪分子从不手软,很多出名有“钢儿”的分子都折在他的手里,所以许多犯罪嫌疑人一落到他手里就怕得要命;他最擅长的就是将肉体痛苦与心灵上的重压有机地结合起来,都不用帮手唱红脸白脸的戏,他自己就可以一人搞定——他能把分子打得看不出明显伤痕,可一听到赵军俩字就瑟瑟发抖,也可以和最冷酷无情的分子谈心直至其痛哭流涕。而勤奋更是别的刑警比不了的,他能在最冷的冬天或最热的夏天里,几天不睡觉,忍受一切地蹲坑,这种工作热情让他的同事和分子一样地头痛,因为他在那儿忙着或者蹲着,其他人想偷懒或者松懈一下都不行。
尽管赵军的工作成绩非常突出,却由于自己的性格在单位吃了不少苦头。那时已经进入改革开放的年代,商品意识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改变着新一代人的观念,很多两劳释放人员投身商海走到了时代的前列,成为最先富起来的人;许多小商小贩一夜间成了让所有公职人员眼红的大款。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公安系统也无法避免地发生了变化,送礼办事儿受贿的人多了,像李树林这样的好警察却越来越少。赵军年轻气盛,刚正不阿,办案也一丝不苟,案子落到他的手里是谁的面子也不给,一律秉公执法,所以几年下来几乎把单位的同事都得罪得差不多了;再加上他不懂得拉关系搞交际,不是任何一派任何领导线上的,也没有人庇护他。结果往往就是他费尽心血地破了案,功劳却是大家的,当然是领导的功劳最大;或者前脚抓到了人做好了材料,后脚却被送礼办事的从别人手里变了样,甚至干脆放了。他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几任分局领导靠着他破的案子立功受奖升官,而他自己却一无所获。最后竟然因为一次领导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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