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我鸟事!”这两天正为了是否辞工另谋出路的事烦着呢,谁还有心情过鬼的情人节,再说了,祺祺跟那广东仔好上后,老子心情一直没爽过,三天两头被那小王八蛋塞小鞋穿,能好得了吗!去你妈的,不过是想让爷们儿走路而已,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谁稀罕看你们的风骚样儿。
“你凶什么凶!吃了火药啦!”二狗子火爆脾气又上来了,“那娘们儿看上你,是你的幸运,谁叫你大少爷耍大牌,脾气大,眼睛长在额头上,不理那茬儿就罢了,还出口伤人,活该!你以为你是谁,百万富翁还是千万富翁,我老实告诉你,女人要是耍起狠来,有你好瞧的……”
“谁怕谁呀!”我一扔手中笔,抓起写了一半的简历撕个粉碎,摔在地上,还狠狠跺了两脚。
“看来,明晚的老乡聚会,你是不会去了。”二狗子似乎消了气,站起来,摇摇头离开。
“去!谁说不去!”我冲他背影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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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1994年2月14日。
晚上人头涌涌,挤满了街头。
真是何苦来由,50块钱一朵的玫瑰,见鬼了,还俏得像稀世奇珍似的。乐坏了花店老板,痛死了本已干瘪口袋的打工仔。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二十几个老乡聚在一起,大家疯疯癫癫地闹酒,哭笑痴狂,尽情发泄着心中的苦乐悲欢。命运让我们颠沛流离,平时压抑积蓄的愤怒委屈都在这瞬间爆发出来。
我到得比较迟,被二狗子起哄,硬灌了三大杯啤酒,头一下晕乎乎的。
这时,我认识了她——玲子。
明艳开朗活泼的玲子始终是聚会的一个亮点,那无忧的笑声感染着在场每一个人。我迷迷糊糊地向她道别,被二狗子半扶半拖着走出了聚会点,向夜色笼罩的街头走去。
二狗子不知是否发疯,知道我已经似醉难醒,半梦半醒之间的,还硬要去啥鬼的花店取订下的一束鲜花。夹了三朵玫瑰的鲜花!哇,我听得酒醒了一半:“他妈的二狗子,你疯了,200块买这束鬼花,你是不是喝醉了,还是发热得将脑子烧坏了,七、八天的工资咧,神经病!”
没等我说完,二狗子一手拿着花,一手挟着我,大步回厂。
好嘛,他愣是一句话不说,将沉默是金的成语用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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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着抽噎不止的玲子,我心乱如麻,除了哭,她没说过一个字,我真的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好啦!”我急得实在没办法,蓦地停下,大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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