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已经没办法再申请鉴定,所以找到证人和证物就是这个案子的关键。
李洋的父亲听了情况倒是没有太着急,他提醒朱莎,不可能所有人都会怕王家人,将所有在场的证人过滤一遍,找那些跟王姓一系曾有过矛盾的人,利用他们的同情心,只要能达到目的,下跪、痛哭都可以用上。
姜还是老的辣。朱莎茅塞顿开,和父亲细细筛选了一遍那天在场的人,确定了两个重点目标根叔和发叔,他们一个和王家人争过宅基地,一个和王家人争过马路边上门脸房的买卖权,不但都曾经为此大打出手过,而且也都争输了,王姓一系的那几个要人在其中暗地里起了不少作用,所以他们和王家人的矛盾可以说很深。
于是到了晚上,朱莎带着弟弟摸黑到了这两家,见门就跪下,未语泪先流,把正在吃饭的两家人吓得半死,赶紧要拉他们起来。姐弟俩长跪不起,痛哭流涕,哀求两位叔叔辈的长辈要给自己作主,替朱家出庭作证,将庸医王春生绳之以法,否则在地下的母亲死不瞑目。
两家人都是亲眼见过朱莎母亲死后,朱家姐弟俩哭得死去活来的惨状的,也知道因为告状,朱老师被文教组清退,也当不成老师了,这些都是王春生背后下的黑手。两位叔叔还没有说话,婶婶已经心软得跟着一起哭,一边哭一边催促:“死人,还等什么?赶快答应啊!这么可怜,没妈的日子可怎么办哟!”两位叔叔于是点头答应出庭,朱莎和弟弟感激涕零,又连连磕了几个头后才离开。
由于有了证人和证物,再加上李洋父亲的过问,法院开庭后,根据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的规定,认定王春生所造成的事故为一级医疗事故,根据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处王春生有期徒刑两年,一次性经济赔偿两万八千元。
王春生被捕以后,王家人拒不执行审判中规定的赔偿,于是,李洋父亲又教朱莎申请了强制执行。强制执行那天,万人空巷,很多人心里都产生了同一个想法:“朱家的这个女儿不简单。”
注: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对赔偿数目规定得比较少,而且也没有明确造成一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的具体刑期。
第11章
乡里妹子进城来
带着母亲留下的浅灰绿的皮箱和父亲给她的三千五百块钱,朱莎独自一人挤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大姑的大女儿美玉在市里的一家饭店做服务员,她是朱莎的大表姐,又是唯一一个在市里上班的人,于是买火车票的事就交给了她。
父亲已经仔细研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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