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琴弦,摆出一副他早就知道了的样子。刚哥三十岁之前也是混摇滚的一名愤青,三十岁以后大彻大悟,知道自己不是天才,再努力也最多只能成为那种会劈叉的吉他手,或者能够把鼓槌子扔到空中再接住的鼓手。“为什么?”朱莎好奇地问。刚哥点燃了一支烟,思考了一下才回答:“作为一个主唱,你不能拿锉刀去修理自己的嗓子,你必须从一开始就去发掘自己的个性,发现自己的声音。你可以不写旋律,也可以不懂爵士和声,甚至可以回避复杂的编曲和高难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但是你不能不懂你自己的声音。朋克需要心气,歌特需要性格,民谣需要阅历,slowor需要气质,流行摇滚需要流行的敏感……到了我这个年纪才发现,越是简单的音乐,越需要一颗经过修炼的心。小丫头,你还小,慢慢你就懂了。现在的你,只是凭着一种原始的本能和冲动在演唱,模仿阶段,还不能称之为整个乐队的灵魂人物。”“那罗昊他们就懂了吗?”朱莎不服气地一指罗昊和小丁天恩三个人。这三个人同时大笑不语。朱莎更不明白。 刚哥笑着解释:“你以为罗昊小丁天恩他们就是纯粹的纨绔子弟啊?玩摇滚的个个都以为自己是天才,才不管你爹妈是谁呢。如果没有实力,没有天赋,谁鸟你?罗昊他们虽然也还嫩,但他们至少已经听了一两千张唱片了,他们知道什么声音听起来是舒服的,什么声音听起来特傻,什么声音又是被用滥了的。你听过的那点英文歌跟他们比起来简直就是小金鱼和大鲨鱼,所以,不要不服气啊,你还要好好跟他们学。”“我不要跟他们学,我也不要做摇滚乐手。我只是一个会唱几句英文歌的女生。就这么简单。”“那你为什么跟阿昊他们的乐队混在一起?为了爱情?”刚哥大笑。“为了生活。”朱莎认真地回答,但刚哥以为她在开玩笑,他不可思议地问:“摇滚乐手是最穷的一帮人,你居然说是为了生活?你知不知道从年崔健的《一无所有》开始,摇滚乐就一直是非主流的地下团体?”朱莎摇头,她怎么会知道?她只知道一次酒吧演出的收入是她四个小时家教的总和。罗昊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随便拿别的话岔开了。演出结束后,在回家的路上,朱莎觉得有点饿,坐在车上格外冷。罗昊开着车看着她坐立不安的样子忙问:“怎么了?”朱莎正好看到路边有卖煎饼的小摊,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她靠过去对着罗昊小声地说:“我好想吃煎饼啊!你停车让我下去买个煎饼好不好?”她听到后面传来小丁的闷笑,知道她听到了自己的悄悄话,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地说:“你把车让小丁开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