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却一直煮给利璧迦吃,我更厉害。
利璧迦被我几道大菜征服。
我做的叉烧与利璧迦的水准不相上下。还有,时常到肉食店门口笑嘻喀同店主说;“有
没有猪前蹄?我家有小狗。”好心而爱动物的店主通常免费送我一大包,费用来做猪脚姜。
利璧迦就是那只小狗。
当然她从来不知底蕴。我又深呼吸一下。
邓博士盛出饭来。
我说;“在家吃腻了,可以到饭堂去。”
她说:“我对饭堂,一向有恐惧感。”
这也是寄宿生的通病。
“很闷是不是?”我说:“吃完饭也该休息,为第二天工作作好准备。”
“我的生活一向这样,”邓博士说:“我对夜夜笙歌没有兴趣。”
“可是,”我微笑,“我见过你在酒吧喝酒。”
她也微笑,“自从那次遇到醉汉以后,也不再去那种地方了。”
我红了双颊,讪讪地笑。隔很久我说:“对不起。”
“独坐而有异性来搭腔,也可以算是荣耀。”
她很会说话,是个很成熟体贴的女子。
“在这里,我们一星期做七天。”
“我知道,不过可以放例假。”
我原想建议散步,但在这种天气之下,说也多余。
我坐到书桌前去做功课。
没到一会儿,听到录音机播出邓丽君的情歌。
我很喜欢邓的歌曲,她有一把异常清丽的嗓子,脆而嘹冤,动人心弦。在静寂的时间听
来,更加丝丝入扣,二十余岁的时候,我最喜欢她,巴不得能够见到她,向她一吐倾慕之
情。
后来也淡了下来。过了那种岁数,什么都会淡下来,什么都可有可无,什么都看将开,
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一笑置之,或者只除出健康是最重要的。
邓丽君的歌唤起回亿,想到才不久之前,无知青年人一边听她的录音带,一边面红耳办
地握着拳头宣布宏愿。
屁,哪有这么容易。
一部博士论文都被无良的导师占了一半去。
他硬说与我共著这本报告,而且排名在我之前,因他姓亚当斯,我姓周,字母排列前后
有别。
这老头涎着脸同我说,他许久许久没有作品发表,恐怕地位不保,不过,如果我不与他
合作,他还足有足够的能力整死我,使我不能毕业。
年轻的我气得发抖,抖了二十多小时,拿茶杯手抖,吸香烟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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