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矛盾了很久。我当然很清楚,最好是不写,最好是我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真的死了,变成尘土。可是,就这么不再跟你说些什么,我会一辈子不安,就成了个不辞而别的粗人,可能会让你怨恨一辈子,并牵挂上一辈子。所以,我还是提起了笔,就算是把我们的爱情挽个死结吧!
关于我离婚这段时间的具体情况,林叔叔已经对你详细说明了吧。也许,在世俗观念看来,我选择了当“好人”——虽然曾经对婚姻不忠,但最终却没抛弃病妻,没有选择当万人唾骂的陈世美。但是,我要对你说明,也必须对你说明,我之所以选择不离婚,完全是出于道义!
如果我一意孤行跟她离婚,肯定会失去属于她的家族势力下的一部分财富,但这根本不是我担心的。我早跟你说过,我就是从现在开始什么也不做,积累的财富也够我们宽裕地过上一辈子了,只要你的要求不高。
我不想标榜我的选择多么高尚,道理很简单,她现在比你需要我。如果我一定要离婚,肯定会要她的命!作为一个人,一个男人,我首先不能去做杀人的事。所以,爱爱,我选择了伤害你!我不会请你原谅我,相反,我希望你恨我、看轻我,对我嗤之以鼻!永远忘掉我!我保全了她的生命,却酿成了你的痛苦。——对于你来说,我是不可原谅的。在世俗看来,我就是个感情骗子,一个沾染少女又不负责任的流氓!尽管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的,并不是我的幸福!
爱爱,我也只是个凡人,不是神。有时,我也会龌龊地想,不要让别的男人得到你,时常给你一个越洋电话,或者悄悄飞北京与你约会。以你对我的爱,如果我提出来,你是不会拒绝的。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彼此付出一切也毫无怨言,反而会被当成一种完美。可是,我最终还是斩断了这种念头!因为你还年轻,是块纯洁无瑕的美玉。任何女孩子都应该把纯洁无瑕献给丈夫,只有向你求婚的男人,才是真心将一辈子托付给你的,同时也想照顾你一辈子的。
请你不要对我说,你再也爱不上别人了。这世界上的好男人很多,只要你能当我死了,对喜欢你的异性付出诚意,爱情一定会再度属于你的。更何况你是个那么美丽、优秀的女孩子?——好在我们已经将最深情的吻献给了对方。把属于我们的秘密藏在心里吧,也算是两颗心相互拥有之后,又拥有彼此的血肉和体温了。
北京是我最爱的城市,可因了你这个北京女孩,我却没资格再去住了。本想把什刹海的那座四合院送给你,当做你平时休息的落脚处,但又怕它会障碍你去寻找更现实的爱。林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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