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好心情,之后大同也经常想起她,他们的工作时间都是早七点到晚八点,没有节假日,大同有住宿,那姑娘还要骑半个小时车回家,或是加班,因此虽离得很近,却没机会见面。再说一面之交,真想不出什么理由见她,除非找他们诊所看病,可大同没病。
那天午饭时,大同把心事跟好哥们儿大志说了。当时伙食已经改善,他们吃的是酸味的馒头和工厂的传统大菜苍蝇煮冬瓜,改善的结果就是多了几片带毛的猪皮肉。这菜做法另类,香味倶无,只靠碧绿的瓜皮和大量酱油增色,饮食极讲究的大志不爱吃昆虫也不好色,只好用大蒜下饭。被生活所迫,这位挺文雅的小伙也得吃这种野蛮人的粗俗食物。他神情严肃地嚼完半头蒜也没嚼出个主意来,大同等大志回答,愣愣地盯着他脸颊上密实的粉刺们伴随咀嚼一起涌动。
最终大志抹抹脑门上的辣汗倒吸口凉气:“只要有缘,失去的还能回来。”后来每当大同回味这句话时,他的鼻子便回味起大志嘴里那浓烈的大蒜味儿,也可以理解为蒜味儿帮他记住了这句话。有次大同闲翻一本佛经时发现了与这蒜味儿哲学相似的话,才发现大志的肚子里除了酒,还有几句唬人的哲言。多年后大志再看到大蒜时就眼睛发酸:“妈的!当年的日子咋那么苦,我竟然会吃掉一头大蒜。”于是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好日子。
之后大同天天去那个小吃店,盼着姑娘再次出现,大志不愿去他就自己去。直到半个月后,用姑娘后来的话说,是缘份让他们再次相遇了。
那天大同回了趟家,返回工厂时路过赵大夫门诊,看见那姑娘挎个小包在公路边等车,大同知道她是去发广告,远处有辆公共汽车开过来,她慢慢地往前挪几步招了下手。唉,好不容易见到她又要错过了,大同略微思索一下,定下主意,扔了自行车跑过去跟她上了汽车,一屁股坐在她身边。
“嗳,是你呀?”她认出了大同,一脸的惊喜,大同笑着问她去哪儿,她说去马镇的集市发广告,大同说碰巧了,今天放假我去那儿玩儿,同路同路。不工作的时候大同从不穿那身油乎乎的蓝色工作服,不像有些同事去哪儿都自豪地穿着,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是个工人,因为农村人有个县城里的工作是挺体面的事儿,工作服代表“优越”的身份地位,可以到处炫耀。大同却很反感,他认为这种人除了自以为是技术的饭碗子外没有什么谋生之道,假如失业了,连地都不会种,身为农村人应该感到耻辱。大同干净的衬衫没让姑娘怀疑他旷工。俩人一起发了半天广告,吃了两根雪糕,说说笑笑的挺开心,还开小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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