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就可以拽吗?
“你是妒忌我,嘿嘿。”
“我凭什么妒忌你啊?俺可是传说中的美女作家啊!”
“有啥了不起,俺是大胸美女作家。”
我盯着她的照片看了很久,“恕在下眼拙。”
这种女人多有回味,若是一把年纪仍拼命装嫩,起个狗狗,VIVI之类的名字,敬谢不敏。
人很奇怪,对身边人防范有加,对陌生人倒往往很信任,孙子兵法有云:远交近攻。古之人不余欺也。
第三部分
百无聊赖,我看笨笨的新作。上次打仗时和一个身在美帝的大叔结了仇,现在我们见一次单挑一次。
我一点不怕丫的,出国久的人连骂人话都不会说了,网上拍砖咱也得算一把好手,每次丫都被我拍得嗝儿屁着凉姹紫嫣红大海棠。
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到底谁怕谁?
我对美帝印象并不好,丫们忒霸道,见天儿地全世界瞎跑,跟萨大叔和拉大叔起腻。唯一能加点印象分的是咱们的姚明哥哥还在那儿干力气活儿,现在这个理由又多了一个,笨笨在那里。
你要是一定问我为什么喜欢笨笨,我真没啥理由可讲。
也许因为他是我见过的最有幽默感的流氓的缘故。
孙午饭姐姐教育我说,一个能让你笑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任何男生讲的荤笑话我都能在第一时间说出结尾,冰雪聪明至此,能让我笑的人少而又少。
我听说每天大笑几次对身体好,于是努力坚持,若没人给我讲笑话;就看《蜡笔小新》。
《边走边爱》面世以后,我总算告别了小流氓小新。我刚对很多网友推荐完《边走边爱》,网上就冒出一群人,狂喊笨笨是2004年度中文BBS十大流氓之首。
我是个低级趣味的人,《英雄》看了好几遍都看不懂,只能欣赏梁帅哥幽怨的眼神——他死前的样子是真好看,而且翻来覆去地死了好几遍,一次比一次死得好看。恶俗至此,我想我也就配看看流氓文学了。
不过说他是流氓实在有点沽名钓誉——就那点遮遮掩掩的床戏也好意思自称流氓?真正的流氓知道了一定很伤心。
我在网络上混了多年,一直都很清白并认为网恋是件荒唐到极点的事儿,但是现在又不同。笨笨于我,更像一个可望不可及的符号,我永远得不到。永远得不到,也就永远不会失去。
我开始坚持在他的博客里留言,话不多,但是细水长流每天都写,早请示晚汇报,比基督徒对上帝都虔诚。想想也有点脸红,当年我迷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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