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也是条鲜活的小生命吧?你就不怕我饥寒交迫握着把火柴冻死在街头?”
“你死了……”老马眼中浮现出憧憬的神色,“我们就可以腾出你的床放行李了。”
我真是遇人不淑啊。
班长说大家要学院开始集体定票了,大家把学生证交上来吧。
又要回家了。我一阵轻松。走前还是去麦叔或肯爷家犒劳自己一顿吧,我都多少天没沾荤腥了。好象KFC旁边还开了家哈根达斯的分店,OK!就是它了!
考虑到我们都是赤贫的学生阶级,平时我多半是靠菜包过日子,偶尔干豆腐卷大葱就算改善生活了。看着冰激凌火锅里那号称来自五湖四海的配料我心潮澎湃,觉得这么奢侈糜烂的生活不拿出来炫炫实在可惜,于是赶紧给晶晶打了个电话,“老二?我吃哈根达斯呢!吃了整整五十八块钱呢!”
晶晶羡慕地说,“真的啊?够吃一年干豆腐的了。”
我觉得这么有面子的事不拿到新闻联播上告诉群众们实在委屈自己,就着黄金鸡腿堡又拨通了猴子的电话,“猴子,我要回家了,现在这儿吃冰激凌呐,你要是还有什么话就赶紧说。”
猴子说:“咦?你回家以后就不理会我了么?”
“那是当然的了。你不想我爸盘问你祖宗八代吧?”
“嗬嗬,好像以前我们班女生的家长都是这样的。那你给我写信啊?”
开什么国际玩笑?我最讨厌写信,第一是我的字非常难看,从小学一年级起基本就没怎么变过,而且经过几年以电脑代替人手的生活,中国字已经只会认不会写了,写出来的也基本全是通假字;第二是我先天对白纸黑字有种畏惧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一落笔就是板上钉钉,没有回旋余地,就等人上门讨债了;最后也是最重要一个原因是我爸培养出来的,小学初中的时候不懂事,老实巴交地把心里的龌龊想法一五一十写在日记里,结果被我爸当成了犯罪记录,想抵赖都不能。从此以后落下病根,上课传完的纸条都嚼巴嚼巴咽了,以免万一落到老师手上,翻供都没可能。但是三个理由无论哪个都拿不出手,我只好说:“不写,我不爱写信。你们班女生?是你老婆吧?”
本来是虚晃一枪,猴子居然羞涩起来,“那时还小的呀。”
我心里微酸,冷笑道,“亏你还知道自己有个老婆。”
猴子立刻严肃,“你知道么?昨天我回家了。”
“哦?多新鲜呀,你平时都是露宿街头的吧?”
“不是,是回我父母家。我和我父母说起我和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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