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65%的早婚者会在中年来临前重新选择伴侣,她说:你给我滚。
刻舟求剑的家伙。法律能栓住人还能栓住心么?像个单细胞动物那么天真。
回去的时候猴子刚从健身房回来,正一头大汗地换衣服,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死劲往他腹肌上瞄了几眼。
猴子有点不自在,但还是气沉丹田竭力鼓出肌肉,我大笑,“行了行了,别难为自己,小细胳膊小细腿儿的。”
小细胳膊小细腿儿是他自己的说法,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介意自己的骨感,平时他换衣服都刻意躲着我。我们没有比接吻更出格的举动,纯洁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们之间的底线很大程度上是靠猴子来防守的,有几次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够水准,后来想想又觉得自己挺脏的,什么都往龌龊里想。猴子能控制自己,我对此非常感激。他要是想毁我那可太容易了,以我对他的信任来说,举手之劳,但是他没有。猴子反复强调他不是把肉欲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开始我觉得他在装逼,现在真信了。他连肉都没有,哪来的肉欲?
做销售后的重要变化是饭局多了,我以前很羡慕老马他们可以天天腐败,现在才发现背着任务上饭局和董存瑞举着炸药包奔碉堡去的感觉差不多,原谅我这么玷污革命先烈,但是那种为了组织豁出去砍头不过碗大个疤的感觉实在是太像了。
陪客如陪虎,我们是在饭桌上斟下黄藤酒的红酥手。
当初我和老马不约而同地撒谎说我们不会喝酒,老史根本不信,“喝喝就会了。”我俩就傻呼呼地开喝,喝到客户满意为止。后来满公司传说东北十八怪,小姑娘喝酒像灌溉。我俩听得肝胆俱断,大有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感觉。
猴子很不喜欢我喝酒,他管我管得比我妈都严,不准抽烟不准喝酒,晚六点以后不见人就一个一个电话地找。倒也是个好挡箭牌,我可怜巴巴地对同事们说,我男朋友不让我喝酒,要不他就不要我了,由此省了不少麻烦。只有老史那个傻逼置若罔闻,有时还故意害我多喝,我看要不是法律不允许,他恨不得让手下做三陪来招徕顾客。
老马喝得几欲晕厥,她不止一次对我发毒誓将来要开个“男同”俱乐部,把一群GAY灌晕了就关门放老史,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你安分点吧。”我说,“反正实习也快完事了。”
还能怎么办呢?忍字头上一把刀。
我的原则是:遇到流氓,就要比他更流氓;遇到变态,就要比他更变态;但要遇到傻逼,就没必要比较谁更傻逼了。忍吧,你还能跟傻逼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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