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随着速度的减缓,她更是落在队伍的最后。
〃小姐,往那边走是理丝池吗?〃
一个说北京话的男人忽然暴徒似的抓住她,吓得她呆然木立。
〃暴徒男人〃的另一只手举着个时尚的手机,嘴里正呱啦呱啦地讲着什么。
从没有见过比他还像男人的男人。
他有两道浓浓的眉毛,纷乱地疯长在脸的上部。刺眉底下是一对能替代舌头说话的眼睛。那眼睛此刻并不是直直地盯着她看,而是若有若无、心不在焉、边说着电话边随意地瞟她一眼,像和她是很熟络的朋友。
由于不熟悉,叶小蛮不知道他流露出的神色乃是惊鸿一瞥。她只觉得,他的眼光像极了某种吸光材料,任是再强的光芒投射过去,他也可以将之消化干净。
第一次吧,这是第一次!
叶小蛮搜肠刮肚地回想,也没找出哪个时候见到过这种眼光。
平素,如果有哪个男人胆敢用眼神向她挑战,她一般都会以平视的眼神愤怒地回敬他们。别以为男人不怕看,你要真的认真而又仔细地看他时,他眼神闪躲得比你还快。
叶小蛮宿舍的女生都会这招儿,这是她们时常总结的理论结晶。
可是今天,碰到对手了!
半天之后叶小蛮才醒悟过来,他的眼睛应该是宇宙间的黑洞。不仅是叶小蛮的眼光,估计任何光亮遇到他,都只有进没有出的份。
对,宇宙间的黑洞就如此神奇!
什么光线啊、人啊、物体啊,等等等等,都会被他吞噬得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经过一阵惊心动魄的视线厮杀后,叶小蛮像逃兵似的将眼神快快地移向他颈以下的部位。
〃暴徒男人〃穿着一身月白色衣裤,是画报上新近刊登的布莱德·皮特参加慈善晚会的那种式样,质地不像棉也不像麻,更不像化纤的,很有可能是蚕丝的。就此推断,他应该是个很讲究的人。
再看他脚下的皮鞋,发着特意掩饰锋芒的暗哑光泽,纯手工缝制的宽大边沿服帖而又精致,一看就知价格不菲。
这是叶小蛮眨巴眨巴眼睛,仅用数秒就〃观测〃出的所有结果。学设计的人都有这个非凡本领。
停顿了几秒之后,那男人终于放下举着电话的手。然而,他的另一只手并没有松开,依旧攥着叶小蛮的胳膊。
叶小蛮连连挣了几下,手里的矿泉水瓶都嘎嘎乱响,不过,暴徒男人的手却像是唐僧发给孙悟空的金箍一样,越来越紧。
叶小蛮猛地抬起另一支胳膊,推向他。
或许是她太情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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