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小一岁,今年三十二岁,正是黄金事业期,混血,他的瞳色带一点蓝灰,天生招人的桃花眼,整张脸无可挑剔,岁月十分善待他,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丝毫痕迹,反倒让他变得更加成熟吸引人。
帅气又成功,如果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很幸福吧?
无数人这样想着,但实际陪着他一路走来,真正体验这一切的姜宵,却是五味杂陈。
蔺成聿十年如一日的凉薄,怎么做都捂不热他的心。
他晚上本来煮了一碗白粥,也吃不下了,把碗推到了一边。
蔺成聿看起来也有一些疲惫,他坐在沙发上先开了一瓶红酒。
往前姜宵都会坐到他身边然后自然而然地挤进他怀里找话题,这回的姜宵很反常,他拿着碗进了厨房收拾去了,蔺成聿等了一会儿,然后疑惑地看了厨房一眼,但是他也没动。
可太沉默了,屋子里的氛围太奇怪了,过了一会儿,蔺成聿都主动开口了。
“林秘书告诉你打了很多个电话了,”他道,“当时我在开会,很重要的会,你有事的话,就现在和我说。”
他觉得姜宵因为这件事生气有点无理取闹,也许因为今天心情很好,还是花时间解释了一下。
他语气只要稍软一点,灯光映衬着那张脸,姜宵以前总是不因为这点小事而生气,总是先败下阵来。
但今天不一样,姜宵洗完碗出来了,背对着他,淡淡回应了一句:“我知道了,没什么事,小事,已经解决了。”
林秘书并不是天生的阴阳怪气,她这份工作做久了,深刻地感受到蔺成聿没怎么把姜宵放在心上,于是看人下菜碟罢了,拿林秘书的态度跟蔺成聿告状,不过是兜来兜去又撞回同一面墙上去了。
姜宵在沙发上坐下,但再没有挤到蔺成聿怀里去。
“最近很忙吗?”然后他轻声问道,“我看见你的杂志了,公司事情很多吧?”
“还行,”蔺成聿提起工作上的事情便有些精神,往杯子里倒了酒,“公司有一个大单子,要出差一段时间,宵宵,你该为我高兴。”
蔺成聿最近春风得意过得极好,完全不知道姜宵这段时间受了什么折磨。他不着家的时候多了,姜宵早该习惯,他以前听到这样要离家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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