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财的个头变得更大不说,嗅觉变得更加灵敏,战斗力更强,还变得比以往更通人性。
旺财超灵敏的嗅觉,不仅可以早早地嗅出丧尸的臭味进行躲避,还能够更快地找到食物。
靠着旺财,母子俩在乱世中也能勉强立足。
只不过,旺财毕竟是一只狗,狗的寿命也就十来年,而贾马尔也已经十一岁了,也就是说旺财已经陪伴了他们十年了。
虽然现在旺财变成了一只变异犬,或许身体素质提高了很多,可也没有一直养着他们母子的道理。
所以辗转来到种花基地之后,母子俩便按照之前领路人的信息,来找份力所能及可以做的事情。
任务大厅永远都是热闹的,这儿不仅有来领任务、交任务的人,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招聘市场。
※※※
乌姆仔细看了看列表上的招聘公告,最后决定去应聘基地食堂的勤杂工——自从丈夫在儿子两岁的时候出了意外去世后,她就是靠着摆路边小吃摊支撑起这个家的,生意还挺火爆,所以她觉得自己应该还是能胜任这份工作。
不过她在面试的时候,对方得知她有个十一岁的儿子,还有只变异犬后,却建议她去基地的种植区。
“你儿子才十一岁,还是上小学的年纪吧?你去种植区还可以带一带你的儿子,让你的儿子半工半读,而且种植区和食堂不一样,对动物的要求不高,咱们基地种植区那儿还有变异动物工作赚钱的呢,比食堂的工作可更适合你们呢!”
乌姆听着也是心动——不为别的,就为儿子还可以半工半读。
丧尸出现以后,他们一家三口都疲于奔命,只想着当下如何活下去,根本没想过太远的未来。
但是此时听到读书,她却被唤起了以往的记忆——明明那也才是发生在一年前的事情啊,但感觉久远得仿佛是上辈子似的。
“谢谢jiejie!那个半工半读的话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给我说说吗?”贾马尔是个机灵的小少年,闻言立马嘴甜地开问了。
他们母子俩原本做的最坏打算是只有乌姆能找到工作,贾马尔这样的小小子是空手而归的——毕竟才十一岁,又因为东躲西藏变得又黑又瘦小。
“哎呀别叫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