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放歌点头称是。疯子、何建、乌鸦等人也上来和他握手告别,然后一直送到军营门口,那儿有哨兵看着,再也不能送了,就站在那儿一直看着挥手,吴放歌走出很远了回头看时,那些兄弟还站在那儿朝他招手呢。
吴放歌摘下帽子用力在空中挥舞了几下,默念着:“再见了,我的兄弟们。”
一路走着,又遇到几个熟稔的战友,大家一路说说笑笑,到也不觉得路途遥远,偏偏这些战友里面有几个骚包,出门还把军功章明晃晃地挂在胸前,于是有辆破破烂烂的私人长途车主动停下来请他们搭车。虽然车很挤,条件不怎么样,可人家敬佩英雄,也没收他们车钱,一路把他们拉到昆明城郊,再往前那个私车老板兼司机怕交警抓,不敢走了。于是几个人凑了身上的零钱也不管够还是不够,司机愿意不愿意收,只管隔着车窗扔了进去。解放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嘛,就算是立了军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还是要遵守的。
进了昆明城,大家要去的地方不在一个方向,有的要立刻回部队,有的还想再玩一阵子,于是乎就各自找合适的公共汽车坐车走了。
上次背珍珍的黑锅的时候,吴放歌曾经在昆明玩儿过好几天,现在也实在没什么去处,但是又暂时还不想回去,于是就在大街上瞎逛,一直逛到中午,才找了家小店要了份炒洱丝吃。原本洱丝味道不错,可是临近一家服装店总是在那儿哼哼唧唧放迟志强的“囚歌”,真是越听越生气。一想到身边那些战友年纪轻轻二十郎当什么还没享受就非死即残,再听着他们抱怨‘菜里没有一滴油’,心里就觉得别扭,这心里一别扭了,原本味道不错的洱丝也似乎变了味道。
正和隔壁的录音机郁闷呐,门口又来客人。
“老板,来碗米线。”是个女客,一口地道的云南文山口音。
吴放歌下意识地一抬头,一下子愣住了。那女人挺着个大肚子,少说也有五六个月了,身材瘦小,面目清秀,眼神透亮,神形疲惫,这……这不是交过几次手的那个越南女特工嘛?
那个女特工同时也认出了吴放歌,也愣住了,两人就这么对视着。
吴放歌脑袋里面乱乱的:这家伙怎么在这儿出现了?这里是昆明,又不是河内,她在这儿干什么?有没有同伙儿?难道也要学我们来个深入敌后?可我们也没深入这么多啊,他小越南就行?
女特工也瞪着吴放歌看,双手平放在桌子上,看那架势只要吴放歌一动她就准备逃之夭夭。
吴放歌一看她这样儿,心里稍安,这种表现如果不是诱敌的话,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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