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放歌‘直辖’。不过为了吴放歌在的时候制定的规章制度能顺利进行,图书室和水暖仓库的士兵互调了一名。
齐天接到被调回水暖仓库的命令时,心里是很高兴的,并且这种高兴的心情一直持续到接管工作的时候,之后就现,天已经不是原来的天了。吴放歌制定的规章制度几近完美,几乎没有漏洞可钻,并且他作为管理员的威信已经全失,手下都不听他的话,只按着规章办事。从图书室调来的那个兵不消说,就是原来仓库的那个兵通过这一档子事,也觉得他不牢靠,凡事唯吴放歌马是瞻,他活脱脱的变成了一个空架子,更要命的是,勤杂班一成立,每天清算账目的签字权上升到了班长一级,管理员几乎没什么权力了,于是乎齐天又开始怀念独自一人在鱼塘工作的时候了,至少那个时候没什么工作可做,一个人落个清闲自在啊。
既然直辖了鱼塘,又要给齐天一点安慰,于副处长的意思是吴放歌最好搬到鱼塘来住。这么一来,图书室那个没调走的兵就高高兴兴地搬进了吴放歌拾掇的舒舒服服的宿舍,然后自以为升了职,对从水暖仓库调来的那个兵指手画脚的,而于副处长也默认他这么做,于是他越的高兴,做事也更加的努力认真,其实他职没升半级,津贴也没涨一点,纯粹只是个‘没事儿偷着乐。’
去鱼塘的时候,于副处长正好没事,就陪着吴放歌一起去了,当时齐天已经搬走,原本就阴暗潮湿的小屋越的显的凌乱。
鱼塘的小砖房主屋大约有十五六个平方米,低矮,给人一种好像一抬头就能碰到头的感觉。门和窗都在一个方向,采光也不怎么好。另外就是靠近鱼塘,房间里比较潮湿。
除了主屋,房间里有个侧门,里面一间小屋只有主屋的三分之二,是被当做库房使用的,里面放着烂渔网破鱼篓什么的,由于没有窗户,越显得潮湿,并且一打开门一股潮乎乎的霉味立刻冲进人的鼻子。
“喔……”于副处长一掩鼻子说“这个齐天,我看他不是什么大圣,应该叫天蓬才对!”
屋里待不住,两人只得来到室外,好在这个房子到也有一样好处,那就是滴水檐比较宽大,在在库房的一头由于库房的面积只有主屋的三分之二,所以那里就是一个小棚子,墙角是一个破破烂烂的灶台,齐天晚上就在这里煮鱼吃,一口脏铁锅还没有洗。
“这地方没法儿住人。”于副处长说:“放歌,要不……你还是回图书室去住吧。”他说话是询问语气,并不是命令式的。
吴放歌笑着说:“看怎么收拾了,当时图书室还不是乱糟糟的?现在不是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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