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初识男女之别,发誓逐她出境——
“嗳!看见没有?那边……对!就是那人,他就是初二一班的班长!”
“他就是梅宜鉴啊?”
“怎么样?是不是长得很帅?个子也很高,今年都173公分了,听说他还是空手道选手,有段数的那种。”
“看不出来,他皮肤那么白,成绩又好,人也和善,居然还是空手道选手,文武全才,简直是全能啊!我以后找男朋友一定要找这样的!”
“那你干吗不找他,不是现成吗?”
“他?他早已是……”
“名草有主啦!”
马赫赫风似的骑着单车从一群女生的身旁走过,大言不惭地为她们的话题丢下总结陈词。
以前不觉得,上初中以后,“没意见”的个子简直是与日俱增。读小学的时候他们坐在一条板凳上,每次老师上课喊起立,她都比他高半个头。可上初中以后,他们之间的差距开始一点点地缩短。
某一天,当她猛地站起身偏着头看向他时,竟发觉她必须仰视才能看到他的眼。之后没多久,老师调整座位将他调到了倒数第二排,从此后他们劳燕分飞。
都怪他!没事干长什么个子,瞧她多好,身高一直呈缓慢上升趋势,如今都十四岁了,才156公分。
这还不算啊!上小学的时候他整天柔柔弱弱的,被她敲来打去都没事。现在考了个什么空手道几段,说是全市年龄最小、段数最高的选手。他的成绩好,在学校早已很出名了,现在更是全校师生都拿他当个宝。她稍微呵斥他几句,就有骚包女生出面打报不平,这世道真是反了!不公平!
可惜她马赫赫也不是好惹的,小学时第一篇作文叫《我的理想》。她的理想就是当梅宜鉴的新娘,是新娘就可以随便欺负他——在她的字典里,始终是这么定义的,他不认账,只要她记得就好。
蹬着单车,她一路飞奔追上他。“‘没意见’,我送你回家吧!我知道你一定没意见的。”
他有意见,他有一千一万个意见,可她会接受他的意见吗?
法律规定满十二周岁的小孩可以骑自行车,从马赫赫十二岁生日起她就天天骑车上学。这没关系,他不介意。
他介意的是:她每天坚持送他回家。说什么因为她喜欢他,为了防止他在路上被色狼骚扰,所以她一定要亲自将他送回家才放心。
到底谁是色狼?谁在骚扰他啊?这根本是贼喊捉贼嘛!梅宜鉴脚步不停歇地向前走着,企图作最后的垂死挣扎。
“你就别再坚持了,这样拖延下去,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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