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评语比区区“退步”两字更血淋淋,让他觉得仿佛被撕掉一层皮,完全暴露出自己的心态。她完全看透了他的自暴自弃,对作品的随便,也许还有他的迷失,可她神态那么安然,仿佛完全不在乎。
“你可以放弃他,让他自然淘汰,让他知道读者不是傻子,不能随便敷衍。”
陶青岑笑了。“我没办法放弃啊!就说了他的书好看嘛,我好喜欢,而且他虽然现在写得不好,也是有过感动我的时候,例如那本驱魔师的书。”
“……也就只有那本还可以。”那是他早期的书,卖得很不理想,当时他刚决定全心投入灵异小说的创作,饱受前辈冷嘲热讽,他全凭情绪写作,技巧和用字都颇艰涩,书里的感情太强烈也太私人,是作品之中他最满意,但最不受读者青睐的一本。
果然就听陶青岑说:“可是它不太好懂,有些用字很难,我还要查宇典,好多涵义都是我看到其它读者讨论,才恍然大悟,有些部分甚至到现在还是不懂,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它。”
夏景泫摇头。“既然你看不懂,怎么会喜欢?还不就是照单全收——”
“套句你的话:不会煮饭,也能嫌饭难吃,我虽然看不太懂,不代表我不知道它是杰作。很多人都说这本书太卖弄文字,但我觉得它的情绪很满,几乎有点失控,和安客之后的作品很不一样。我有时候会想,他写这本书的时候,是不是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
他愣住,被一股难以言喻的滋味,击中心坎。
他忽然想起,他最早开始写灵异小说,是因为听了同学的亲身经历。文章发表后,引起很多回响。他原先写的东西太晦涩,高不可攀,除了文学界的朋友,没人可以讨论,那些回响让他体会到人与人之间共通的情感交流,有多么震撼。
创作动机变得很单纯,他想感动更多人,于是投入通俗文学的领域。
然而白老师不赞成,于是师徒决裂,商业模式的创作也和他想象中的有落差,他赌气要做出好成绩,偏偏耗心思写的书卖不好,草率的作品反而受欢迎,他就此走入这条偏差的快捷方式。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结果是,他果真大受欢迎,但出书越来越马虎。
直到现在,眼前的小女人重新唤起那种共鸣与感动,她读出他字里行间的心情,她懂他当时的寂寞,他追求的不就是这样的火花,这样的知音人吗?她如此用心去理解他,他竟还嘲弄地以为她头脑简单,他深深汗颜,又深深悸动。
“唉,反正我又不会遇到安客,这些想法也只是自己乱想而已。”陶青岑浑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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