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朱浣浣点头。
阖上门后,孟冠人再度坐回沙发,叹道:
“沈拓宇走什么狗运娶到这个大美人!”
“你们怎么会认得的?他是警官,可是你们是半个黑社会人呀。”朱浣浣十分疑惑不解。
“你说。”丁皓又伸了个懒腰,用下巴点了下孟冠人的方向。
孟冠人回想了下。
“四年前吧!丁皓出狱,沈拓宇那家伙就相中他,要培养他当正义人士,后来没达成而作罢。那时丁皓家中的组织初解散,可是却有人利用丁家名声进行一项跨国的毒品走私交易,阿皓为了家中的名声自然义不容辞地加入那一件案中;正好沈拓宇由香港追查到台湾,而美国那边的‘死神’也侦察到台湾来,那一案销毁了泰国的一处毒品供应站,并且抓了一大票各国毒枭坐牢。后来沈拓宇总是介绍甫出狱的人来丁皓这边工作;有能力开店的帮助他开店,有心待在公司效力的也大大礼遇。”
“死神?”又一个怪名字,这是何方神秘人物!
“一个人,以后有机会见到再说。”
“哦……丁皓是好人罗?”朱浣浣好奇地看丁皓。
“这是侮辱。”他轻抚她一撮秀发,淡淡地说着。
朱浣浣突然觉得有些心跳加速,有些无措,不敢再问为什么了,急急战起来说道:“我去洗碗。”一溜烟冲入厨房。
“这个女人不怕你,真的不怕你!”孟冠人有些不可思议。真是的,本来他还担心丁皓会吓得那女孩昏迷不醒——有前例可循。阿皓长相太酷、太慑了,女人与男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怕他,不需要理由,也不必到丁皓发怒。这样一个“威仪天生”的男人,除了教人害怕还能产生什么别的?可是他刚才发现朱浣浣逃开是源于少女羞怯,不是恐惧,心中也有了个底: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单纯了,心思没那么曲折。如果你看到前两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车那股劲儿,你就会知道受苦受难的人其实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车时那个糗样,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一世英名全毁了。你要看到她列出的规矩条款有法律全书那么多,就会知道现在是谁在当家!”丁皓抱怨着,但没发现自己口气中含了一些宠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够了别人畏惧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门看到别人戒备恐惧,再好的心情也会一扫而空。
“还挑!你这间千年顽垢横陈的垃圾窝要整理干净有多费力你知不知道?你没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样有多狼狈?她的双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证他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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