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用爆炸、焚烧等手段摧毁教学楼、食堂、校医院、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
2。 撕毁“关于开水收费的通知”者,给予开除学籍;
3。 在黑板上做练习,把粉笔弄断者,给予开除学籍;
4。 玩弄校花、系花、班花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未经批准,擅自自杀者,给予如下处分:
1。 自杀成功者,给予警告处分;
2。 自杀未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条:随地大小便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无故擅自离校,给予以下处分:
1。 擅自离校10年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2。 擅自离校4至10年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擅自离校1至4年者,给予记过处分;
4。 擅自离校1至365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擅自离校1小时者,开除学籍。
第十一条:男生包养情妇,女生傍大款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Z大校规制定委员会
2001年8月20日
边上还贴有一篇文章:
来Z大你学到了什么
我是一名即将迈向社会的Z大的“大学生”,几年的Z大学生活造就了我这样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全才,在临近毕业之际,特将几年的学习成绩向关心和爱护我的人们汇报如下:
我学会了做饭:泡方便面的技术在寝室堪称一流。
我学会了使用电脑:能熟练地开关机,特别擅长玩网络游戏,在整个学院里鲜有对手。
我学会了多门外语:明白吃饭该用“米西米西”(日语)、骂人应该用“屁各”(英语)、同哥们道别该说“打死你大娘”(俄语)。
我学会了体贴关心人,尤其关心漂亮的美眉:几年的时间里,我先后照顾过十几位妹妹,亲自实战教会她们亲吻的N种方式,并众望所归地被评为本校爱心大使。
我学会了高雅音乐:曾多次获得过学校门口的“夜来香”音乐茶座举办的卡拉OK比赛纪念奖,获得从高楼带着花盆扔下的鲜花无数。
我学会了健身运动:主要是打麻将、斗地主、打架。
我精通化学:知道盐酸具有极强的腐蚀性,绝对不能够用手摸。
我学会了自力更生,自己挣钱养活自己:经常在体育中心外面倒卖足球票。
我学会了团结同学:有烟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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