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需要男人宠。不管是不是真心疼爱,宠爱才是最讨巧的。不是么?
蕾丝边知道自己要的是婚姻中的激情,虽然“婚姻”和“激情”,这两个词听起来不搭调,甚至有些互为反义的意味,可是她还是决定义无返顾。
鼓励她的就是那封如今时刻带在身边的信件,还有那些充满美好的回忆画面。
坐在餐厅里等丈夫的时候,蕾丝边回忆了他们在一起的细枝末节。在她那里,他不是一个熟悉的人,那种气息很旧很旧,像儿时才会刮起的那种风,温婉、熨贴却不会时时都有。
他的皮肤很白,一看就是长期在医院工作闷出来的那种有些不真实的白。冬天爱穿风衣,是双排扣的卡其色呢子。他很挑剔,有些洁癖。吃饭口味比较淡,喜欢喝牛奶。他的衣服都很贵,却穿很久,好像总也不会过时。
他的手总是很凉,单眼皮,小眼睛,鼻梁很像欧洲人的,又高又鼓。他还是很年轻的,才二十七岁。
他们在一起时,很少亲热,即使刚刚成婚的那段日子。他们很少谈论性的问题。
两个人遇见了,感觉合适,就决定结婚,结婚之前,彼此也没做过多的了解。
几顿便饭,几场电影,几次接吻。
能够结婚,其实并不意外。他是注重家庭的人,希望有妻有儿,憧憬晚年美景,不再有开不完的刀,和满身的来苏水味道。而蕾丝边则浪漫得一塌糊涂。结婚在她那里只是恋爱的一种方式。既然要得到这个男人的全部需要婚姻这个方式,那结婚就是走过场的一个环节。
男人的欲求很少,有时她会怀疑他在外面有了女人。而每次拨他医院的电话,他都确确实实是在工作。她曾经托艾成歌在医院帮她调查过,他们那个科室里所有的病人,尤其是慢性病人中,有没有可能和他勾搭上的女人。
她的高中同学艾成歌是她丈夫的同事,又和她是最好的朋友,在这样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他是不会欺瞒她的。
据艾成歌观察,蕾丝边的丈夫方什子没有任何问题。每天有人生,有人死,忙得不亦乐乎。对待病人,他是个爱说爱笑的好大夫。有很多女病人都爱上了他,还有护士什么的,投怀送抱的那么多,总得有个把条件不错的吧,可是他竟然都岿然不动。
蕾丝边认为男人就是由欲望组成的,她不相信有那么清心寡欲的人。
他们的认识是有趣的,在她看来,是极浪漫的。
很久以前,她出过一本小说,那本小说对死亡后的魂灵的去向,做了无限多种的猜测,一一进行罗列,思维跳跃而不失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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