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短裙,去,去买。
跑进相熟的时装店,店员一时没把她认出来。
芳契把三十六号贝壳粉红。婴儿淡蓝。象牙白的套装全部试过,一口气买下,经理端详半晌,不动声色地笑咪咪打招呼:“吕小姐。”
芳契正在照镜子:修长的腿,配平跟鞋也就很精神,她把外套领翻起来扮小阿飞,只觉味道十足。
她挽着大包小包满意地离开店堂。
芳契没听到经理与售货员的对白。
“那是华光公司的吕小姐?怎么年轻了十年?”
“多问无益,科学昌明,有的是办法。”
“但是以前的吕小姐好品味好气质好风度。”
“现在也不错呀,出手阔绰,最受欢迎顾客。”
“可是一穿那些衣服完全不像她了。”
芳契当然不觉得,成熟的思想,配年轻的身体。得天独厚,她正为这个高兴。
喝茶的时候,左边桌子的小生,同右边桌子的中生,都一起注视她,芳契笑吟吟,一点儿不以为杵。
那两位仁兄几乎没过去请教芳名。
芳契一直顾盼自若,直到听见背后的女声轻轻冷笑一声,哼日:“这种财来自有方的妙龄女子本市大概有三十万个,天天逛公司喝下午茶。”
声线虽低,还是如油丝般钻进芳契的耳朵里。
她怔住,面孔激辣辣红起来,不,她想申辩,我的财产全部由我双手辛苦赚得,你们误会了。
她抬起头,看到对面玻璃屏风中自己的反映,顿时呆住,怎怪得人家误会,芳契只看见一个轻化的年轻女子,眉梢眼角带着踌躇志满的神情。刚才,还对着两旁的男士媚笑呢。
芳契吓坏了自己,连忙低下头,随即付账离开那是非茶座。
原来男人同女人看她,都是因为她姿态轻狂。
一个人没有充分的理由而洋洋自得,多么幼稚,一个人即使有充分的理由而不知收敛,亦即时沦为肤浅。这是芳契的座右铭,今日她出卖了自己。
芳契有点儿内疚,但像一切人一样,迅速原谅了自己。
往回走的路还长着呢,这么早就欢喜若狂,到十六岁时可不就疯了。
芳契沉一沉气,在车子倒后镜内打量自己,是,好多了,这才像样:板着脸,皱些眉头,挂下嘴角,这方是吕芳契的标准表情。
奇怪,本来她可以毫无困难,一整天都用这个表情做人,现在皱着的眉头很快松开,下堕的嘴角又变成似笑非笑,乖乖不得了,怎么连性格都变了?
车子一直向医院驶去,她答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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