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动笔写了一封信——你们把我忘了,我给你们写!
传真道:
“毛局长,郭局长:
喜逢国庆佳节,WB公司在布达佩斯遥祝您们及巨方CCIB节日愉快。
WB公司已步数月历程,在局领导的支持下,克服了、正在克服着困难,向胜利前进。但心中有些意见,已酝酿有时,请允许我向领导倾诉如下:
1.故事。今年春节乍过,我曾就WB创立发货事往湖北红林市,对拟发商品进行检验、洽谈。离红林当日是正月十四,乘船东向沿大江,一夜风雪大作,晚抵镇江,正直十五。时,已过午夜,无处打尖,只得嗍风十字街头,大嚼镇江地摊。后取旱路,宿迁一线北上临沂。一路颠簸不提,又假道济南,深夜挤中途列车,立而返巨方,此第一回检验也;三月二十过后,又为该柜商品检验事,贰下红林。
曾在办公室为该柜放行事向李大可提及,说:1凡签有我名子的外贸合同均请放心办理放行手续;2检验费年底一并由我按国家标准1。5%。向CCIC巨方结清。李大可表示无异议。后在我赴匈前恐日后不顺,又请有关诸方,包括黎军戈等人(因李大可经理当时在津没能请到)吃了饭。我当时讲:1请向李大可经理转达我的敬意;2希在检验和办理放行手续时多多配合。尽管如此,可后来李大可在该柜放行手续上,直意不在证书上签字,连外人都纳闷:怎麽?姬经理的事一点面子都不给!?“原则”乎?意气乎?
2.联想。由上述使我联想到:6月8日我曾就WB公司成立事正式传真上报局领导,
并通报巨方商检公司。我是满腔热情:我局多年想往的一件事得以实现,按说报个喜讯,讨个回音,海内外的巨方商检人本当共贺;不料巨方商检公司来了个“只来不往”的非礼!此种往来是国际公司间有来有往的人之常情、常礼、常规;但同在一局的WB公司和巨方商检公司间却无法实现,为公乎?为私乎?人走茶凉确有其事,但凉的之快令人咋舌!
3.思考。我不妄谈李经理的思维和个性;我只想就上述事中反映出的一些带有共性的
认识,谈谈个人不见得正确的愚见。从WB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着想,应引起领导的思考:
a)WB公司的性质。WB公司是巨方商检局公派海外公司,是巨方局的海外窗口。至于外派方式等技术处理问题,是改革开放、抓住机遇大气候下,允许采取的变通,是名正言顺的举措,局内上下应达共识;
b)WB公司的业务。目前WB公司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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