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都是无数个智慧生命在那留下的注脚。
舍友发现了乐子,他笑着指那面写满名字的试写本,跟我吐槽:“我靠!你看这有个杨桦的迷妹哎,几面纸全他妈写的‘杨桦’。草,还全是不一样的字体!”我调侃他:“你怎么敢假定写这个的一定是迷妹呢。”他愣了一下,开始哈哈大笑:“哎我草、男同!哈哈哈——”我也应和的笑起来,似不经意的问他哪个字体更好看,他信手翻了两下,给我指了指行楷字体的“杨桦”。我点头附和:“嗯,确实好看。”然后一同离开,打开手机回了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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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消息要回,我只是打开了手机便签,更新记录:
瘦金体:2人隶书体:1人?行楷体:4人……总样本数:9人7男2女
结论暂时:他的名字,使用行楷字体来书写更加符合大众审美。
——那两三面试写纸的“杨桦”,全是我一个人写的。
我个人的审美倾向并不明晰,我也非常好奇,杨桦的相貌为什么会被公认是好看的?大众的审美标准到底是什么样的?将这个标准套用到有关于他的一切是否成立……诸如此类的小问题,让我做了这个有趣的实验。
当然,我没有打算靠这个完全不严谨的小实验得出什么理论,杨桦的名字如何也不会影响他在我个人、乃至于大众的审美评价上多么优越。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做实验的感觉,这种过程远比结果重要,这大概也是我父母都算卓有成就的科研工作者,我却没有选择科研方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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