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就是美。”
“可到底有多美?比之禅意呢?”
被问的人就不耐烦了,还带着不侵犯的不愉:“美就是美,我要是能说出来,我早就成诗仙了。”
由此,那人的美貌就被传得神乎其神,而且当日竟然真的有一个被称为“诗豪”,以大号毛笔为武器的江湖名人,殚精竭虑地写出了一首描述那个卖兔子的少年的诗,其中有两句是如此写的:“不该人间有,忍我徘徊。”
此人写完后就封笔了,说突然发现自己的诗稀烂无比,糟蹋了那人的美貌。由此,“江湖第一人美人”的称号在诗豪的权威性下正式更换,从禅意的头上转到那惊鸿一瞥的少年头上,也不知道这次,这称号都在人家头上顶上多少年。
这边八卦着的人用一种阴阳顿挫,起承转合的腔调讲完了这最新的关于“江湖第一美人”的情报,立刻在酒楼中引来一片喝彩,此人便得意洋洋地站起来四处鞠躬作揖,谦虚地说:“可惜我是没见到那新的江湖第一美人,不然我定然试着给大家描述描述,哪怕描得三四风姿呢,也不枉我说书人的名声。”
此人自称一落,酒楼陷入短暂的沉寂。“说书人”不大不小也是个名人,听名字像是一个爱好说书顺便赚钱路费的好人,可他才不是正派人士,每一个被他用来磨练说书艺术的人,都有一半的可能性会死掉,他又惯会捡软柿子捏,他随身携带着的惊堂木又是一件威力极大,触动后能够射出带有剧毒的牛毛细针,功夫精深也难对付,每年杀的人也不多,所以他也悠哉地过到了现在,也没被人除掉。
说静寂了,顿时不满:“怎么了,我说了这么精彩的一段话,怎么连个掌声都没有?要么鼓掌,要么死。”
酒楼里的掌声顿时雷鸣般响起,经久不息,说书人见了,又得意一笑:“今日我心情好,鼓掌喝彩了的,都可以走了。”
酒楼里凳子顿时往后移,移动的人们却没有让桌椅发出一点声音,不一会儿,酒楼的人就快撤干净了。说书人摸摸自己留长的胡子,心想,今天这段说得不错,再练习练习就可以找人试命了……咦,怎么还有人在?
说书人惊疑不定地打量着唯二剩下的两桌。要知道,这时候还佁然不动的,要么是傻大胆,要么是有真本事,前者还好,得罪后者可别丧了命。说书人能混到今天,那是有眼色的。他人生中有一个最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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