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安正在作画,乍闻咔嚓一声快门。
回头看去,高挑的年轻男子正举着相机,长长的镜头肆无忌惮地指向她,颇为狰狞。
被发现后,年轻男子便讪讪地放下手竟是眉眼清澈的小帅哥,笑起来虎牙尖尖。
林思安心情好了许多,决定不再和他计较。
帅哥凑上来,笑嘻嘻地问:“你是中国人?”
熟练的B城口音,林思安停在心里真是余韵徐歇,可惜不想被打扰难得的好兴致,只好装作听不懂。
那边还在不依不饶,从汉语换到日语,又从日语换到韩语,林思安忍不住开口,“你烦不烦?”
帅哥兴味大起,“我叫简默,你也可以叫我Gavin。”
瞥见对街Ann诡异的眼神,林思安好歹没有再恶语相向,勉强一笑,“你好。”
简默是个话篓子,且思维活跃,短短几分钟天南海北一通胡扯。
林思安只得从中合并同类项再提取公因式,得出信息如下:此人男,二十六岁,在某著名杂志社任首席摄影师,貌似身家清白。
当晚某个无聊的女人就拎着一袋苹果来林思安租住的小屋里进行人道主义关怀,“今天那个Gavin怎么样?”
林思安正吃着颜唱唱寄来的康师傅,爽得不亦乐乎,点点头说:“帅!”
“没看出来他对你有意思?”
“没看出来。”
美人一拍桌子,汤汁溅了林思安一脸。
“那小帅哥眼珠子都快贴在你身上了,还不叫对你有意思?我怎么不见他来给我拍两张照片?”
“你这不是在嫉妒我把?”
Ann挺起波澜壮阔的胸膛,用肢体语言证明了一切。
自那天相识之后,帅气的摄影师Gavin每日都会找林思安搭讪,以叙同乡之情,眉眼温柔如水,意图昭然若揭。
没想到竟然真的被对街那个乌鸦嘴眼中,林思安这个准已婚妇女很是汗颜。
在超市会碰到他,在咖啡馆也会碰到他,甚至在女装店还能一睹其英俊侧影。
他撞上林思安的眼神,便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满口的“好巧好巧”。
向来这也是个颇为稚嫩的孩子,追女生的手段委实生涩得很,只会制造一个又一个的偶遇,以为见得多了,缘分就到了。
林思安不忍苛责,能让猎物对猎人心生怜惜,可见这孩子得有多招人疼。
日子久了,自然能猜到队里出了奸细。
Ann对罪行供认不讳,并且还一脸正气凛然,“每个人的爱情都应该有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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