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过足球,但关心的是世界杯的总决赛。我喜欢过NBA,但更让我全神贯注的是每场间歇时啦啦队那热情奔放的舞姿。我喜欢过刘欢,却更对他为什么变的这么胖感兴趣,我喜欢过许巍,却更关注着他四年前的苦难生活。我喜欢过
李春波又蹦出来跳着喊着说我要拯救乐坛,不说多说,二字‘傻B’。就他还玩拯救?现在喜欢周杰伦的弟弟妹妹估计都不知道他是那根葱!
老崔大爷还是安分点吧,那么大岁数了,再搞搞摇滚怕腰累散架子了,恩,对就把坚持原唱当成一种对祖国人民有着深远理想的大事来办,要搞好!抓紧!
北京有钱,你们都来吧。
中国有钱,再怎么说,咱也是人均GDP超过八百美元,也是买得起“空军一号”,申得起奥的大国呢,俺有什么理由不“小资”?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不是想学王二上山下乡讲喂的那只猪,不是想探讨他的门下那些走狗有没有有资格当走狗。那些都是伪问题,我的这篇你也权当成吸引眼球的伪文学好了。
看着不少标题明晃晃写着强奸、淫乱等醒目的字样。我想起著名网络写手慕容雪村的一句话:“我喜欢一些冷一点的题材。我始终有个观点,认为创作者应当站在潮流的后排。”
这句话基本上算是一半正确一半错误,就像当年王朔打响了痞子文化。卫慧、九丹开创了以肢体为写作元素的先河,那你现在看看,难道木子美落伍了吗?没有!网络多如牛毛的写手中大多继承了痞子文化,而木子美的大作更是贴遍了各大网站。
我为王小波悲哀的是,他生前没有发表的文章,死后一一发表。不知他在天堂里会不会看着人间的我们而嘴角略带着嘲弄的笑意。
九七的四月十一日,他走了,生前鲜为人知的他在死后声名广播。
零四年的我把他的忌日已经淡忘。
我莫名感到一种深入骨髓的悲哀,再过几年,我是不是不看到书架上的书就会想不起来这个人。
我们的孩子会不会对我们好奇的问:“安妮宝贝,李寻欢是谁?”如果他们到时候还知道曾经有过这些人存在的话。
我始终把特立独行当成耍酷的一种表现。真的,请不要笑我的浅薄和幼稚。
把罗大佑的黑风衣黑墨镜穿在你我身上?想想看,无业游民的话那就叫做流氓,有点经济地位大小带个总那就叫有个性有格调。
我很喜欢出名,大学里为了出名,把自己打扮的和一杀手似的,天天往诗社里跑。往往写几篇垃圾堆砌的散文诗歌骗骗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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