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我于三个多月前在图书馆借的书,当时周舟在场。周舟看到我仍在看这本书便问道:“你怎么还没把这本书还了?”
“我又续借了一次。”
“那也不该在你这里这么久呀。”学校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在此基础上可续借一次,限期仍是一个月,也就是说一本图书在学生手里至多保留两个月,超过此期限将按每天一毛钱交纳罚金。
“我还没看完,忘了应该哪天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