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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大学时,我的英语就很烂。记得我高考英语是63分,研究生入学成绩是65分,全都是勉勉强强及格。如果说读写还凑合的话,那听说就基本上是空白。
我记得大学的英语老师是俄语专业出身,等上了研究生,那位俄语专业的英语老师也升级来教研究生,居然又成了我的英语老师!还好,加了一个口语课,是一个叫Lily的女教师教的,总算开始了英语听说的启蒙。
讲到这里,再说一个世界真小的故事。02年春假,我带长子去洛杉矶的迪斯尼乐园,坐的是圣何塞到洛杉矶的长途巴士。开车的师傅一路上极尽诙谐逗趣之能事,实在是个人物。路上休息的时候一聊,原来在中国是一所和阿唐母校同城的体院高校的外语教师,我一报学校出身,他马上说,哎呀,我太太就在你们学校教英语,英文名字叫Lily。我靠,当时我差一点就跪下认了师“父”。忍了忍,没说出来,万一师娘的老公因此放不开了,这后半程的旅途会很无聊。
(此文第一次见于网上时,一个读者来信说,在东北时他和巴士司机及Lily住对门!并且还讲述了夫妻两人之间在美国悲欢离合的故事。嘱我再版时一定写上这一个插曲,也算是奇遇中套奇遇吧。)
到“新东方”后一个多月来开的口,比大学几年说的都多,进步是明显的,从不知如何开口,到开口可以嗯啊几句了。不过,基础毕竟摆在那里,一时半会很难追上什么。
教我们的老师,60多岁,长长的三绺长髯,颇有些仙风道骨。我曾夸他是“儒者风度”。
班上一个同学,原来是“北京晚报”的记者,和我们不同,他是一个海龟。前记者曾经去美国伴妻子读书了三个月,因为什么原因回归,他没有说。今天看来,就是所谓的文化冲击了,这点在对文科背景的人来说,尤其沉重。
前记者的英语口语比我好点有限,回来后无所事事,又来进修英语,是否还要再去美国,不得而知。当时阿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步了他的后尘。
93年初,阿唐太赴美去了加州硅谷的一家公司。她是公派出国,走的异常轻松,毫无通常出国人过五关斩六将的磨难。
因为从知道消息到最后成行,前后只有几个月时间,彼此都没有太当一回事。我以为不过是如同前年阿唐去大马,待上一年半载就回来了。
万万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两个人命运的一个巨大转折。阿唐太从此步入北美职业白领阶层,阿唐也几经磨难,从一个商人最终演变成了一个程序员。家庭关系也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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