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懒狗,带你去活动这身懒骨。”
“麦可”眼皮抬都没抬。
“它叫“麦可”。”沈彻微笑提醒道,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芙菱撇撇嘴,改变策略。“我带你去公园看漂亮妹妹。”
“麦可”睁了条细缝瞄她,投给她鄙夷的眼光,连狗都知道这个时间公园里只有阿公阿妈。它伸了个大懒腰,继续睡它的大头觉。
这只大笨狗。芙菱的耐心宣告用尽,她踢了踢沙发。“你是猪啊!快起来。”
沈彻在旁看得不亦乐乎,开怀大笑,他拿起狗链笑道:“过来,‘麦可’。”他再不出声,恐怕他的沙发就要不保。
“麦可”缓缓撑开眼皮,低呜一声,便“慢步”走向沈彻。芙菱则两手插腰怒视着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不过至少她终于如愿地将它也“拖”出门,这让她心里比较平衡了点。哈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于是,在寒冷的二月天,蓝芙菱开始了生平第一次晨跑的“创举”。
05
才走到公园,她就觉得好累了,更遑论还要跑步。
都怪这只大懒狗!
以往她看到别人蹓狗的画面,都觉得温馨又美好,所以她才会坚持也来蹓蹓看。岂知,这只大懒狗走路的速度超慢,她几乎是连拖带拉,才把它带进了公园,累得半死不说,连形象都被破坏殆尽。
“好累哦!”一进公园,芙菱立刻瘫在篮球场边的凉椅上,她已经被这只大笨狗搞得筋疲力尽。
沈彻快速运球切入篮下,展现一记单手扣篮的绝技。
“小心你的手……”他的手指关节还没好,竟做这么危险的动作。
沈彻伸高他的左手,笑道:“我是用左手。”他又做了个原地跳投,篮球应声入网,他潇洒地朝她一笑。“你要打吗?”
“不要!”她死命摇头。
“既然出来就要动一动。”沈彻强迫性地拉她进场,将篮球塞到她怀里,要她投篮。
“我不会啦!”她面有难色,天知道她体育课每次考篮球都一塌糊涂。
“你不是篮球社的吗?怎么可能不会投篮?”
“我是被学长硬拉入社的!”芙菱硬着头皮说出不会篮球的事实。“那个时候加入篮球社的女生很少,我刚好又高,所以学长希望我入社,这样比较有说服力,可以招到新生入社,所以—我在篮球社只是负责撑场面的,我根本不会……”
沈彻抿着嘴,忍笑道:“你知道,个子高又对篮球一窍不通,其实是有一点可耻的事——”
“才不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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