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睡觉、看看电视、听听音乐,享受享受生活,“如果我想去的话,也一定会自己花钱买票。”她的父亲在警局当局长,母亲是一家中型公司的老板,每个月给她的零花钱虽算不上很多,但攒起来却也足够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
“不要,去啦.去啦!”冯可可开始了她的死缠烂打,无论如何也要把死党拖下水。
“不去。”她又不像可可那样迷炜羽.干吗去看他的演唱会。
“去嘛!”死缠烂打的工程持续进行着。
“不去。”这事没得商量。
“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陪我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
“我们是朋友,不过…”
“哪,你可是自己承认我们是朋友,答应要去看演唱会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的?
“你承认了我们是朋友,也就同时答应了要去看演唱会。”冯可可强词夺理地说。
“我没…”可可居然可以脸不红,气不喘地掰瞎话。丁恩菱觉得自己吓了好大一跳。
“反正去啦!”冯可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了结论?
很好.终于让她拐到死党和她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
哦!炜羽,我来啦
***◎***
下午五点钟.是放学的时间了,疲惫了一天的莘莘学子们终于得以回到温暖的家。丁思菱收拾好书包,跨出了教室,走向校门口。
一辆警车光明正大地停在了市第一中学的校园门口.引来了不少学生,老师和路人的注意。一个长得颇为俊秀,身材颀长的男人倚靠在警车旁,在看见了目标人物的出现后,微笑地出声打招呼。
“小妹!”
丁思菱如见怪物般地盯着停在校门口的警车,头大地看着她的老哥丁思桁,“哥,你怎么开警车来接我?”大她六岁的老哥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和爸一样当起了警察。据她所知,老哥当警察当得还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警察。可是再怎么杰出也犯不着开着警车来招摇过市吧。
“没车嘛,爸今天开车送妈去香格里拉饭店谈合约.我的车又送去维修了,总不能叫我踩着自行车来接你吧。”丁思桁走近丁思菱,接过她的书包解释道。
“就算你踩自行车也总比你开警车来要好。”她没好气地说道。又不是通缉犯,需要警车接送。
“可是开警车比较方便。”他举出理由。开警车真的很方便,一路上,不管红灯,绿灯都是畅通无阻。让他得以在下班高峰期还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小妹的学校。
“方便?!”的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