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够方便的,却让她成为了焦点人物.没准别人还以为她是少年犯也说不定,“你的方便用的还真是地方。”喜欢方便应该是她的专利才对。
“嘿、嘿。”丁思桁干笑了几声,“上车吧。”他拉着一脸不情愿的丁思菱坐上了车,“别这么不高兴,笑一个给哥哥看。”
笑?“不要。”她很干脆地把头往旁一撇,欣赏起了沿途的风景。
丁思桁无奈地耸了耸肩,好吧,小妹发脾气有理,谁叫他没通知她一声就开着警车来接她,只好等她的脾气过了之后再说了。
五分钟后
“哥,那边围了好多人。”丁思菱率先打破下车厢内的沉默,指着窗外的某处对丁恩桁说道。
他顺着地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即把车靠着路边停下,打开车门走下车,“你在这儿等我,我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他对着她嘱咐道.警察的直觉告诉他,有这么多人的聚集,一定有事发生。
“哦,好。”丁思菱应了一声,闭上眼睛.掏出随身听听起了音乐。
好慢,直到胃已经很不争气地唱起了国歌进行曲.丁思菱才把随身听的耳塞拿下?看了看手表,老哥去了已经半个小时了,怎么还不回来?
“咯!咯!”敲着车窗的手引起了丁思菱的注意。
“老哥,好走了吧,我肚子好饿。”她摇下车窗,对着丁思桁说道。
“对不起,我恐怕不能带你回家了。”丁思桁双手合十向着丁思菱道歉.“炜羽刚在街上被歌迷发现,现在这里很混乱,我必须留下来协助当地交警维持马路的秩序。”
“炜羽在这儿?”她惊讶地问道。
“是啊。”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景,炜羽居然在街上被歌迷堵住。
“而你要留在这儿维持秩序?”她瞪着他。
他点点头,“对,说不定还能要到炜羽的签名。你也知道,佳亭很迷他,再过半个月又是她的生日,如果我把炜羽的亲笔签名当作是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一定很开心。”可能还会马上嫁给他。
郝佳亭他的女朋友是也,在一家贸易公司做秘书,亦是炜羽歌迷俱乐部的死忠会员,编号3493。两人谈了快两年的恋爱。唉,看他多宽大,不但不反对女朋友迷别的男人,还要帮女朋友要别的男人的签名。想来,他这种新新好男人也差不多快绝种了。谁让他喜欢她呢,为了能够抱得美人归,也只好作出部分的牺牲了。
“喂,老哥,我的晚饭怎么办?”她提醒着他今天的义务是带她回家,喂饱她的肚子。
丁思桁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了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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