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缭绕,都掩饰不住他的光彩。
他褪去所有青涩,仿佛终于打磨完毕的原石。在一圈虫里,众星拱月,懒洋洋地眯眼抽烟。
他的随手指了我,把我抱在怀里。
我受不住那又呛又辣的烟味,忍不住咳嗽几声,旁边玩疯的虫起哄:这新来的是看不起我们二少,经理在一边将腰弓得更深,赔笑得更灿烂。
他却把烟掐掉,笑骂一句:就一根烟,你们瞎起什么哄?
然后,搂紧我,和经理说:这虫我要了,一会送到我家里去。
我向来是个诚实接受自己处境的虫,既然已经低如泥土,就没必要揣着云端上的高高在上。
余轻的家是大面积的灰白颜色,房间摆设极少,显得十分空阔。
他要求我叫他“主虫”,但我在心里私底下仍然叫他余轻。
他和别虫玩乐时,嘴角总是一抹嘲讽的笑。
但家里只有我和他时,他却极少在笑,经常一个虫盯着角落发呆。
那一刻,他显得很孤独,仿佛没虫能走进他的世界。
过了有小半个月,他才要了我。
他亲得我身上满是吻痕,做到我脱力昏迷。
迷迷糊糊,我仿佛感觉到他在亲吻我的额头,脸上湿湿热热的。
于雌子而言,必然经历的充斥痛楚的初夜,我却一无所觉,只有舒服。
每个周六晚饭时间,他总会消失,厨师只端来我一虫份的晚餐。
我开始以为他是出去玩乐,他却总会在两个小时后赶回来,一言不发,紧紧抱住我,那是我们最亲密的时刻,比行欢更要亲密。
后来,我想,那时的他,就像被卷进洪水中,快要窒息的孩子。
二十岁的年纪,对于平民来说早就撑起了当家的责任。
二十岁的余轻,却像个面对广袤世界不知所措的孩子。
我在他家中的日子,平淡而无聊。
我想他什么时候玩腻了,会把我送回会所里。
不成想,我居然捡到了他压在床底下的纸张,是纳侍契书的电子打印版,一般没有虫会特意打印出来。
那时的我也是迟钝,第一反应居然是不怕好吃懒做被虫送走了。
于是真的一日比一日懒散。
余轻竟然也没说什么,家里竟然悄悄地多了许多军事杂志,游戏机之类的。
余轻是个细心而温柔的虫,他知我不耐烟,每次烟瘾上来都会去阳台,拉近玻璃门,开窗抽。
我想,其实他比我更需要娱乐。
在家里,他成天蒙着被子,拉紧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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