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c——”
我猛地意识到杰克在我半睡半醒时想要告诉我的究竟是什么了。他的美国文学课上有个考试。他每周三都要考。
而他想让我去学校替他考试。
靠。
他的成绩这两天已经低穿地心了,我不能让他这科也挂掉。但我很确定,我同样不能让他任由他在我的办公室里肆虐。
姑且假设这个文学课要上一个小时左右,从韦尔斯顿大校到a&l有十五分钟车程。我九点三十就能到办公楼了。一个熊孩子在一个半小时之内能惹出多大的事来?
金士喵一直看着我。它先是大叫一声,接着喵声不断。倘若硬要我将它拟人一下,我会说它的猫叫声中充满控诉。“对,是我,”我说,“我只是化了个妆。”
我冲回卧室,匆忙套上t恤和一条能把杰克的屁股显得格外迷人的牛仔裤。我在杰克那边的床头柜上找到了他的手机。他是不是也拿着我的手机?我给我自己的号发了条短信。
你在a&l?
我再次下楼,直奔车库。.
我才想起“我”没有车。
我要骑自行车去学校了。
我把杰克的自行车推出车库,想到了一个很可能出现的困境:我,亚蒙,从来没学过怎么骑自行车。骑车的方法是储存在肌肉中还是脑子里的?我属于亚蒙的意识会让杰克的身体骑不了车吗?杰克卓越的协调能力能压过我的笨拙吗?
答案是,两者都对了一点。用杰克的身体在自行车上保持平衡容易得很,但我的大脑一直对身体的动作没什么把握。我在车上摇摇晃晃,每几秒都要把脚放下一次,以确保我能在想停的时候停下。
因为要赶时间,我不得不把脚放在踏板上,踏了起来。我欣喜地意识到,我居然做到了——我居然真的在骑自行车!一秒后,我失误撞上维切尔一家的信箱,倒在了地上。维切尔家养的约克夏泰迪串串狗,克洛,汪汪叫着朝我扑来。
我站起来,检查了一下我这具借来的身体:一条小臂上擦伤了,伤口泛着粉色,疼,但没见血。膝盖骨感觉像是缺了半截。裤子上有血迹。我一瘸一拐走到了自行车边上,把车扶起来,轰走了克洛,继续前进。
* * *
我在八点零五分到了学校,发觉自己压根儿不知道杰克的文学课是在哪栋楼上。我勉强立住自行车,掏出杰克的手机,点开了他的掌上导航应用。我费了一些工夫才找到了他的课程表。美国文学课在哈德利厅的103号教室。
我在八点十二冲进了教室。教授是个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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