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要制造不在场证明?
沾有血迹的衣服,血迹最多的是那hsE连身裙,估计这是受害者的衣服,下一件就是那黑sET恤,可是因为是黑sE,所以无法确定那是血迹,再来就是那白sE衬衫,鲜红sE的点点看起来也像是血,但是如果真是血,那麽哪一个才是办案时的衣服?
四月二十号,买好的绳子和小刀是用来杀谁?
凶手是谁?Si者又是谁?
如果我车上有Si者的衣服,那麽Si者在哪?
凶手把对方杀了,再把她的衣服放在後座?
这麽大费周章,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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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毁灭证据,凶手可以连衣服和屍T一起烧掉来毁灭证据,或者是丢进海里。
除非这hsE连衣裙不是Si者的,而是凶手的衣服。
我把她的衣服放在後座,意味着我想要毁灭证据,那份离婚协议书或许也是为了要营造一个我们婚姻破裂的假象,让我变成这谋杀案最终的凶手。
那张照片,真的是五月十八号拍的?还是另一个日期?在同一个餐馆,不代表着同一天拍,也可以是b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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