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号还要早的时间。
现在的日期,车上应该会有,我敲打了屏幕几下,本来空白的屏幕,顿时亮了起来,显示时间为凌晨十二点05分,五月十九号。
五月十八号很有可能就是命案发生的日期,而凌晨十二点开车的我,很有可能正前往一个地方来处理屍T,还有毁掉这些证据。
如果凶手想要处理屍T,应该不会需要绳子来把Si者捆绑,捆绑後的屍T也不会毁灭证据,除非是为了要囚禁某一个人而用的绳子。
假设是这样,四月二十号买的绳子,就是一切发生的起点,Si者因某一个原因,被我们囚禁在某一个地方。
从四月二十号直到五月十八号,Si者足足被囚禁了超过半个月的时间。
这不可能是一个绑票案,我们不可能为了钱那麽做,而且我们也没必要那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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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为了钱,只能说我们是为了要掩盖某些事,不能让Si者说出,所以就把她囚禁。
到了最後,纸包不住火,迫於无奈杀Si了她。
我们到底遭遇了什麽事?必须囚禁一个人?到底那个人对我们有什麽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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