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算对。现在的社会太复杂,有些事不能那么简单地划分为对错。
事情很简单。星期天下午去超市,元正礼差点被偷,而任万成当时就一把就抓住了小偷,接着就阴沉着脸就对小偷一顿暴打狠骂,小偷反抗时把任万成的脸也伤了点。
元正礼根本拉不住任万成,所以小偷被任万成打的也鼻青脸肿。也亏得保安及时赶来,要不然还不知道得出多大的篓子。
出了超市后元正礼一路上都火很大,拎着装着东西的袋子攥着拳头,眉头一直不松,紧绷着唇,脑子被火气烧的和一团浆糊一样。
眉骨上方和脸颊轻微擦伤的任万成却还是平日差不多一副神定气闲的样子。
路过药店的时候,元正礼一声不吭的气势汹汹的进了药店,过了会儿又拎着东西气势汹汹的出来了。
进了家门,元正礼就冲任万成爆发了:
“你蠢啊你!”
任万成似乎早料到元正礼迟早要这样,悠哉的笑了笑:“怎么了?”
“你知不知道这年头的小偷嚣张啊?!出来都是成群结队一个团伙的!你骂他也就罢了,你打他,万一又出来一群把你围住怎么办?!他万一拿了刀怎么办?!”
他整个人都提心吊胆,甚至明天都不想让任万成出门了。毕竟那家超市就在他们附近,他生怕明天任万成一出门就被人埋伏,
“再说了,他偷,是一回事;你抓他,是应该;你打他,就是另一回事了!遇到这种事抓着就交给警察就行!你出手,说不好听了人家还会反咬一口你打他、打伤了!让你赔偿!”
从法律角度来讲的确如此,被偷不能成为去打的理由,两者间没有因果关系,
“你这么大了!连这种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
他瞪着任万成脸上的红色的不大擦伤,却心有余悸。
也许他当时的表现,以及他此时说的这番话很窝囊,然而事实却是如此。
但他们已经不该再是一根筋的热血年龄了。
有些事,不是看不过眼去反击就可以的。
硬是与对方扛着来,也许是大勇无谓舍生取义的精神,但对比起巧妙的方法,也许就只是愚蠢而已。
明明知道有更合适的解决方法,为什么要正面冲突。
任万成却凉凉笑了下:“交给警察什么用,训几句,罚点钱,不就又放出来了?”
“那你打他那么几下,难道他之后不会再为非作歹?”
“总要给他些惩罚。训几句无关痛痒的话、罚点钱,起什么作用。”
“如果你打他,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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