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他又是自何处得来?”
“草民只听大官人说,是购自一个蜀地行商之手。施家刘管事负责采买,问他便知端的。不过大官人送草民的物事,倒一向是颇新奇的,从不曾在别处见过第二个。”
严正脸一沉:“你委身于男子身下,由此获赠财帛,竟然还如此沾沾自喜,简直有辱斯文!”
他在堂上义正词严地斥责,奚吾跪在下面脸色苍白地听着,欲待解释,终于按捺了下来。
那些话无非污了自家名声,却与本案无关,没必要在堂上争辩,分辨不清不说,更把视线引向了子文,于事无补反有害。
说话间,施府管事刘丰已然带到,年过半百,身形倒还硬朗,跪下叩过头,腰身笔直,目光中颇带着些蔑视:“小的刘丰,施府管事,主家的各项物事都是经我之手采买。这件腊梅闹春的衫子是开春时小的自行商樊大郎手中购得,乃成都府神针尹清涵亲手所绣,樊大郎不识宝货,只要价十四贯。大人可以细看,那梅花枝干隐约成个“尹”字,正是尹清涵惯用的手法。至于尹清涵所出的绣品会不会有重样的,想来也不用小的多说。”
还侍立在一旁的老绣娘忽然面色潮红,呼吸急促,抢过严正面前的那件衫子,颤抖着手指反复摩挲细看,含泪道:“果然是尹清涵,果然是尹清涵!大人,这尹清涵年事已高,一月也未必能出一件绣品,早已多年不曾绣过这样大的花样,绝无可能一口气绣出两件一模一样的衫子来!”
“她不绣,未必她的门人弟子也不绣。”
老绣娘摇头道:“她的技法一向密不外传,并无甚么门人弟子。”
严正本拟抛出发带这个有力物证,奚吾便无可辩驳,事情居然最终发展到如此地步,他也是大出意料之外。
奚吾的衫子只有一件,而如今这衫子肩上红梅完好无损,则乌梅手中的碎布并非取自奚吾衣上。那碎布固然最大可能是属于凶手的,可凶手,却未必是奚吾了。
20、对手(中) 。。。
但奚吾药局梅树下的珍珠,也没有甚么有力的证据证明非他所埋。那么奚吾与乌梅通奸偷盗还是颇有可能,既通奸,则他与乌梅之死当不会全无干系。
他或许当真为人所害。
或许实是杀人凶手。
还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找到更多的证据,否则无法定罪。
而且,还要再找那人详细问个清楚,他居然交来个无用的物证,害得本府当庭出丑!
审案至此已成僵局,何况天将申正,堂上堂下诸人自清早升堂,至今茶饭未进,早已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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