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中,好让孟简收心。孟元收留孟禾央,也有这么一层意思在其中。
事实证明,这效果好得出奇。因为平日里受欺负多了,孟禾央对习剑非常感兴趣,弄得平素只知道偷懒的孟简日日提着剑在孟禾央面前显摆。
也该是孟简根基好,显摆了几年,竟让他学了个方圆百里无人敌,还顺带勾搭上了二皇子李恒。于是举家搬迁至王城。
而孟禾央学剑却学得极其困难,由于他体质的缘故,不管什么样的招数,明明看了一次就全然记在脑中,却怎么也使不出来,他的身体好似不是他的,他无法控制力道,无法控制迈出的步子,学了数年竟还不如初执剑的孟简。不过孟禾央并不十分在意,能像这样好好地活着,便已经很满足了。
日子便这么缓缓地过去。
孟简长成了潇洒翩然的俊朗男子。
孟禾央变成了感觉迟钝的大胃王。
浮生终归难静。
孟简十九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那是孟家遗传的心疾,不一定每个孟家人都会得,但一旦发病,便活不过一年,此疾无药可治,这也是孟家中落的主要原因。
孟简很是不以为然,从不愿躺着休息:“阿央,你说这一年,我该做些什么最有意义?”
孟禾央敛眉:“汾桥的黄姑娘中意你许久了,把她娶回来,不然孟家要绝后。”
孟简没有像往常那样反驳他,长大了的孟简,面庞轮廓硬了些,衬着一双星目与永远似笑非笑的唇角,倒是迷倒了王城好些人家的女儿。他自顾说道:“听说瓴北设了个比武场子,欢迎各地俊杰参加,我打算去,赢得头筹,取了赏金,好让你和爹接下去的生活无忧。若胜了后时间还多,便可再去参加别的。”
“啪——”桌上茶具被撞落至地,孟禾央蓦然起身,甩袖而走。孟简唇边那道被自己砸出的浅浅疤痕,清晰地映在眼中,格外刺眼。
如果,这个讨人厌的家伙不在了——
没有人再追着自己非要让自己喊他哥,也没有人会明知自己无法练剑还天天在自己面前炫耀,自己应该开心才对。孟禾央皱紧眉头,心中烦闷异常,几乎透不过气来。
若不是当初的孟简,便没有现在的孟禾央。
他孟禾央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来换孟简一生长安,不惜一切代价。
“孟简,十年之恩,我必还你。”
孟禾央没日没夜地寻找救治的方法,孟简患的病叫做忘世木梨,木梨花开,香似幽海,在晴国,几乎每家都会种上一些。却有一种木梨,长年碧叶,小巧怡人,一旦开花,便是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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