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现的爸爸,他就不得不把啤酒瓶、撬棍,随手掰断的钢管攥在手里,尽数向同样的鼠族身上挥去。这种日子——无忧无虑而放浪形骸的日子——过得很快,没有过多少年,孙志彪就抱着一张黑白遗像,被曹顺华带回了家。
那是他第二次见到他的亲哥哥:他和自己一样也失去了妈妈,但那一定是一位好母亲——因为曹志远已经被养成了一个挺拔的青年。头发整齐而顺从,姿态得体却不谄媚,他站在曹顺华身边,把孙志彪完全衬托成了一只动物。准确来说,那时候他已经在街头斗殴中积攒下一个过于高大的体格,挡在矮他一头的哥哥面前,像一只从下水道里长出来的,体型硕大的鼠族之王。白,还是好白,孙志彪居高临下地看他,从微敞的领口往下蔓延到胸脯,那里面透露出一片暧昧而更不见天日的颜色。
孙志彪心里的烦躁又开始漫溢。从那天起他不再被允许参与二流子们的活动,他的手因此突然闲了下来,只好开始疯狂地咬指甲。总有那么一段时间,孙志彪的每一根手指都被他自己咬得皮开肉绽,直到一段时间过后,他开始想尽办法在别的事情上找乐趣:那时候他已经早过了用弹弓打鸟的年龄,并度过了一个不知所谓,充满性和暴力的青春期。于是他把目标换成了他的亲哥哥:一开始,放掉他自行车的气,曹志远只当他顽劣,对他谆谆教诲;后来,孙志彪撕碎一本他心爱的书,他不得不对他万般训诫;直到孙志彪毁掉他几块昂贵的表,他忍不住发怒:“孙志彪,你有什么毛病?”他气得口不择言,发抖的手揪着他的领子责问。孙志彪知道那怀表是他母亲的遗物,而看那张一本正经的白脸被愤怒涂满红色,他感到一阵头皮发麻的快乐——终于,在这个一切都陌生的家里,他找到了一点可堪啜饮的熟悉。这种多巴胺分泌的原理很简单:第一次它带给你轰炸灵魂一样的喜悦,第二次他减半,第三次你再也找不回那种大梦一场的快感,你开始疯。孙志彪在曹志远身上找的快乐与此同理,那种让他大脑皮层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发狂的狂喜消失得也很快,仿佛在逼他以一种更疯狂的方式去摄取这种养分。这当然是一个炸弹,引信在十年前点燃,注定在某一天爆炸:而这一切来得并不突然,可以说冥冥中已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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