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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觉得孙志彪有勇无谋,其实不是,他只是疯,其次,海洛因烧了他的脑子;而他在清醒的时候对于作恶别有一套心得,可以说天赋异禀。他算计曹志远很简单,只要在酒吧和一堆狐朋狗友夜不归宿:他知道曹顺华一定会谴他来寻他。
因此,方法很简单:劝他喝一杯,“哥,我的好大哥,今天你这么扰我兴致,但没关系——只要你喝一杯我就跟你走。”
他一定会喝的。那杯混了GHB的螺丝起子被他毫无防备地喝得干干净净。他那样从来不去夜店的读书人,怎么会知道有种化学制品能让人在二十分钟内变成一个任人鱼肉的婊子呢?这种药无色无味,起效迅速,五分钟后被血红细胞带进大脑——当曹志远发现自己站不稳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催吐的机会。他好像明白过来,开始骂口不择言地骂,然而他那么斯文,来来去去就是那几个无关痛痒的词,只叫孙志彪咬人的欲望更迫切。
“孙志彪,你他妈,”他从已经打结的舌头里艰难地把词拼出来,“老爷子不会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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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你爸爸会不会放过我,谁才是那个曹家的宝贝——你自己难道不清楚吗?他想。
“哥,别急,”他把曹志远抱上大理石酒台,玻璃杯被扫到地上砸出清脆的响声,“好戏还在后头。”孙志彪笑着开始解他衬衫的扣子,一口白牙森森像狗。
曹志远抬起手来要打他,然而因为药物作用下的肌肉抽搐,他手拍在孙志彪脸上像调情。他的狐朋狗友们在一旁哄笑,“靠,彪哥,”一个烂仔看他动作,“这傻逼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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