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的银两,双手激动得开始哆嗦。
他做了这么多年缺德暴利的生意从没有一次比今天赚得多。
谭诀翻腕抖开连城的剑鞘,连城剑身华光凝聚。
挥剑破风,星芒一现,关司徒的笼子被砍去一半,奴隶主的袖袍与衣衫分离,飘到了连城的剑身上
昂贵精致的丝绸被谭诀拿来擦满是污血和内脏的剑鞘,擦干净后,将用过的袖袍扔在一旁,扬长而去。
走得背影甚是潇洒,成功镇住了在场所有的看客们与气急败坏的奴隶主 。
牢笼已毁,司徒无暇理会面前的断壁残垣。
他从木笼中出来,往谭诀离开的方向奔去。
起初,奴隶主见谭诀给钱后就走了,想耍滑扣下司徒,谁料鞭子还没甩向下,奴隶主的腹部就结结实实的挨了好几拳。
拳头的力道一拳更胜一拳,在奴隶主呕出血后,也未停手。
奴隶主胸骨碎裂的那一瞬间,似乎看到司徒在笑。
积攒了将近二十年的怨气,在从未有过的狠戾中释放。
*
谭诀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不需要任何理由。
他花整整一个钱袋的银两买下司徒,不过是意气用事。
谭诀不需要奴婢,也不需要随从,更不需要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男子同他一起回飘渺阁。
对于司徒的奴隶身份,并不在谭诀的介意范围之内。
当今皇帝余汇帝昏庸,外戚拔扈,百官相护,本姓皇族穷奢极欲。
帝权之争,有威胁者该除去固然没错,但百姓何辜?
无论是本朝的百姓,还是前朝的百姓,在处于极位的人眼里,都不过蝼蚁。
蝼蚁虽小,但成千上万,无论如何碾压,总有苟活之党。
连这点道理都不懂,谭诀倒很想看看,这天下还能姓余多久。
司徒循着谭诀身上的气味找到谭诀的时候,谭诀吓了一跳。
长年累月与兽同行,导致司徒也耳濡目染了许多野兽的特性,比如灵敏的嗅觉,比如生吃家禽带血的肉块,并且津津有味。
司徒耸了耸鼻子,舔允着骨排,仿佛在吃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骨排上带血丝的肉已经被吃的干干净净。
谭诀长身而立,俯视蹲在地上狼吞虎咽的司徒,垂着眼帘不知在想什么。
谭诀不愿坦诚自己有些同情司徒。
他转念思及飘渺阁。
飘渺阁里,大多是未出闺阁的貌美女子,司徒即使不谙人事,但也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再加上习性与野兽般相似,带他回去,必会造成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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