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也算“工友”了。
手头宽裕的时候,印歌会请天雷吃个糖饼拌汤什么的。天雷知她性子,便也不推拒。
大概因为赚钱不易,印歌在花钱的时候也很谨慎,除了请吃饭,天雷几乎不见她在自己身上花多余的钱。
眼看着她的荷包鼓起来,天雷问她:“攒这么多也没见花什么,是想发家致富?”
“积少成多,也不是不可以。”
她替人东南西北地跑一天,有时候也不过半两银子,天雷觉得等她成为百万富翁,估计得到下辈子去。
不过这种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倒是挺值得佩服的。
“今天又是帮谁家找狗啊?”左右自己也没事,天雷乐得跟她跑跑腿。
“我瞧瞧。”印歌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本子,翻着上面的记录。
天雷伸长脖子看了一眼,觉得她还挺尽职,那小本子上事无巨细,连路线都计划好了。只是最后得知他们今天是去捉奸的,天雷的脸色便有些奇怪起来。
他觉得要不了多久,全锦阳城的夫妻床尾事都要被她包圆了,堪称生活小能手。
有道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为了印歌那五两银子的工钱,天雷也只得舍命陪君子了。
捉奸听着不好听,可也是个技术活,前期的准备侦查更是要充足,而且要把握十足的证据。要是准备不足把狗男女给放跑了,没准会让雇主蒙羞,工钱也打水漂了。
天雷一路上听了不少印歌对捉奸的理论,说得头头是道好像捉了不少的样子,可实则就是个连男女之事都没见过的青葱豆。
“不就捉个奸,你废话也太多了。”天雷总以为他们师兄弟叁个凑一个就算话多了,现在她一个顶他们叁个。
“谨小慎微也没什么不好啊,起码事不成也能全身而退。”
天雷嗤了一声,觉得她要有这么谨小慎微的品格,也不至于第一次出任务就被自己逮了个正着。
两人一前一后跟踪目标到了一处废弃的城隍庙,印歌左右看看,盯着正对面快要掉落下来牌匾道:“这不是我住的地方么……”
“你住这里?”天雷微讶,看着前后荒芜人烟,此地又是长久弃用,根本就是一堆破败之象,暂时歇脚还可以,哪里是长久住的。
“这里不用花钱,反正是夏天,住着也挺凉快。”
“你……”
印歌看见城隍庙内人影一动,连忙捂住天雷的嘴蹲下身去,“嘘,小心别被他们发现!”
进了庙的男人谨慎地前后瞭望,确定无人之后,才搂着身旁的女子进去。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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