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雷一般对东西没有特别的喜恶,印歌给的东西,除非是她的身家性命,通常他都照单全收。
饴糖很甜,吃在嘴里有点粘牙,还得费力用舌头去舔。
印歌被黏着牙齿,说话都不利索,“寨也不买这糖了,筛膀子都嚼酸了。”
她见天雷叁口两口吃光了,就把剩下的都给了他。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天雷一丁点儿都没剩下。
印歌还以为他就喜欢吃饴糖,时不时就给他买饴糖,到后来天雷都觉得自己腮帮子酸疼酸疼的,可谓自作自受。
印歌如今安稳下来,天雷跑动得也频繁,要是哪日不见面,两人都会觉得奇奇怪怪的,再隔得长些,就会担忧是不是有什么事。
两人谁也没明说这种心情,偶尔对视的眼神却已不一样。
处暑这日,天雷天黑才来了一趟,还是跟印歌打招呼:“明日我要上京了。”
“上京?还回来么?”印歌心中一紧,手里的饴糖都给捏断了,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过急切,又连忙垂眼隐匿着情绪。
天雷笑言:“只是陪侯爷上京一趟,至多半个月就回来。”
“噢……”印歌闻言,更是暗恼自己瞎紧张个什么劲儿。
天雷拿走她手里的饴糖,叮嘱道:“好好照顾人家的狗,要是有什么为难之处,记得去侯府东头找闪电或是秋秋。”
印歌暗道这人话也不会说,只在乎人家的狗,瘪着嘴道:“我知道了,你一路顺风。”
“回去吧。”天雷点了下她的眉心,令她往门内退了半步。
印歌看了他一眼,门掩到一半,又道:“还是你先走吧。”
夜晚的光线晦暗,唯有门内她的脸明艳生辉。天雷的心尖上微微一痒,有点无措地急急迈开了步子。
印歌见他走得飞快,冲他的背影皱了皱鼻子,“跑这么快怕我吃了你不成!”
天雷这一走,印歌的闲暇时间好像更多了。幸而宅里的母狗又生了几只小奶狗,一下子就热闹了许多,印歌照应着大小一窝,竟有些忙不过来。
尚翊自从在锦阳定居之后,便鲜少回京城,哪怕是当今圣上叁申五令都有千百种理由推脱,久而久之圣上也懒得催了。
通常有要事或携带隐患之时,尚翊只带天雷叁人上京。要没大事只游玩的时候,便会带着颜兮一起,身边只跟天雷一人,理由就是他话少,不会碍事。
这理由很在理,也让天雷又暗暗酸了一把。
这次是皇上千秋,基本上锦阳的亲信都回京贺礼了。
闪电是郡马爷,自然也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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