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时间因为犯了事被革职,妻子也因为这件事和他离婚。然而他只是知道了他的上司和有某个协议,那个协议和三年前的事件有关,于是他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犯事,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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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有点想要捉弄一番,于是我命令他杀掉那个男人。他好似没有步入过这个社会,没有受到道德禁令的束缚般对我说了声“好”,然后把刀捅进男人的胸口。他不知道他杀了一个可以说是最后知道真相的人。他永远都不会明白他这样的行为代表着什么,他只知道他将刀捅入某人的身体,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真没意思,我想到。
看着男人倒下的尸体,我莫名的燃起了一些性欲。我掰开男人的腿,当着他的面强奸了男人的尸体。性是一种无聊的事情,我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犯罪能让我兴奋,能让我体会到高潮般的快乐。例如现在,我当着孩子的面侮辱一个可怜人的尸体,这个认知让我乏味又兴奋。我机械性的抽插,机械性的射精。在我将性器退出尸体时,面对我丑陋的阳具,我有一种阉割的冲动。于是我割下尸体的阳具,将其踩成肉泥。
他看着我,眼睛还是如死水般。我放弃了,放弃了捉弄他的念头。我想把他当做人看待,想要激起他情绪的我就是个小丑。我叫他过来,把他踹到地上。我扯住他的头发,逼迫他往我的阴茎上凑。我对他说:“舔。”
他的口交技术跟屎没什么区别。他就只是单纯的舔,没有一点性意味,我觉得他舔我就像是在舔一个木棍。我很不爽,可以说有些嫉妒,我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口交技术可没这么烂。我点了一根烟,试图找些心理安慰。我想,对一个飞机杯,一个物品的要求也不能有多高。
最后,我射在了他的脸上,并让他就这那张满脸精夜的脸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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