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败那有些狼狈的背影,自顾自地脱了外衣和鞋袜,吹熄了桌上的那盏灯火,仿佛累倒了一般地往床上一栽,拉过被子沉沉睡去。
不多时后,聚英会。
门没有关,也没有人看守,仿佛遭贼了一般。
未败疑惑地走进院子,走进大厅。
大厅之中,一人席地而坐。
未败看向那人时,那人恰也抬头看未败。
“曾叔叔?”
“比起曾胜这个大名,我更喜欢未败这个别名。”未败看着黑暗之中的人影,认出他是和谐客栈宵掌柜的大儿子宵雅。
“好的,曾叔叔。”宵雅笑着和未败贫嘴。
未败也不想和这个李花城有名的贱嘴说这些,只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宵雅的神情在月光下有些模糊:“本来,我来找一个人。”
未败知道宵雅说的人是最望,点头示意他继续。
“结果我要找的人不愿意跟我走,要我铸剑。于是,我铸了一对剑,起名为花恋水。”说着,宵雅起身,从一旁的木匣中取出一黑一白两柄剑,捧给未败。
未败只一眼便看出这对剑的不凡,小心翼翼地接过,这才感觉到这剑那不同于大多数剑的奇异剑意。两柄剑各有其锋锐,但放在一起时锋锐却成了温柔的缠绵,仿佛太极两仪一般相生却又相克,对立却又统一。
不愧是能比过凤泣的神兵。
想到凤泣,未败下意识地看向大厅的墙上。此处正有一柄装裱过的刀挂着,正是聚英会的象征物——凤泣。
回过神,听惯了归一讲故事的未败习惯性地示意宵雅继续讲。
“我铸了剑,他却还不肯跟我回去,要我把剑拿到聚英会去卖了。于是我便来了这里,却不小心让这剑出了名。”
“都三个月了,你还没卖出去?”
“嗯,因为这剑比过了凤泣,所以没有人敢买。”
未败想了想,道:“我想买你的剑,送给一个人。”
宵雅笑问:“怎样的人?”
未败想到归一,不自觉地流露出了些许温柔:“他呀,是个爱兵器爱到了骨子里的人。”
宵雅看着未败,有几分说不出的感觉,只平静地道:“好,我卖你了。一文钱一对,不拆单,不议价,不赊账。”
未败从口袋里摸出一文钱,摁在宵雅手心:“成交。”
宵雅开心地笑着:“我去告诉他我的剑卖出去了,先走一步。有空来我家坐啊,曾叔叔。”
说完这句话,宵雅便像凭空消失了一般,没了影子。
未败暗暗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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