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第一次的自杀未遂让他惊恐到六神无主方寸大乱乃至彻底忘了前三后四的行事风格乃至整个事态最后完全失了控。
都说爱情能让人疯狂,神如那时也免不了俗。
他爱我,爱到疯魔。当我安全时,他就是神。
当我崩塌时,他也跌进了深渊。
原来他从来没有骗过我,他的力量,只来源于我。
当我可以重新爱他的时候,是在我们坠入海底的瞬间。
可那个时候,我想到的,是他的弱点,成了我最后一张王牌。
那时,你输了。
☆、四十二
后来,六九肯定没死。
开玩笑,如果他死了,那我怎么死?
不过,话又说回来,死罪难免,活罪难逃。他杀了花娘,我总不能让他太舒服。所以,把他从架子上解下来并且包扎好伤口后,我示意那时可以继续将他关在地下室了,当然,手脚带着铐子,一天十分钟的放风时间。
这种结果,我觉得,令人很兴奋。
至于我?
自然是开始了被圈养的生活。那时是个合格的饲主,上上下下把我伺候得舒坦,当然,夫夫生活也很和谐。那时好像要把攒了二十多年的用度一气儿消耗完样,一天二十四个钟头里,我会说有十二个是用在啪啪啪啪上吗?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一直享受着,当然,被干到指头都废了时不算。
但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的是在六九每天到院子里放风时跟那时来一发,尤其喜欢趴在偌大的窗户前来一场真人秀。六九当观众,某种程度上来讲,会让我快感加倍。
我也不会告诉你,看着六九日渐扭曲的脸时,我是有多么地兴奋。
反正我已经是个哑巴了,想说也说不出来。
对于我哑掉这事,那时沉默了三天后鼓捣来一仿生发音器,一端塞耳朵里,剩下听诊器样的东西直接贴脖子上。我试过张嘴说话来着,结果嗓音就跟变了调的八音盒样,诡异地高亢且尖锐,不是人类的耳朵能享受的质感,但好歹能让我开口说话。用了一次我就表示还是做哑巴来得让人舒坦。
那时却不依不挠。
其实,他那点小心思我能不知道?还不就是嫌我床上一点声都没有,感情就跟奸尸样。没声这事,他肯定特嫌弃,否则也不会每次都拿手指头来狠狠戳弄我舌头。
后来实在抵不过他,回头再办事时就戴上了,可好,叫了两声后直接导致我瘫死床上三天爬不起来,那时却滋润得像是迎来了第二春。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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