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难得有我主动出场的机会,是不是来点自我介绍比较好一些?支持的请举手。
好吧,我知道你们都不支持,但是,请求驳回。
因为现在,哈,我说了算。
我的故事,其实很长很长很长很长,长到能追溯至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时开始。
哈哈哈,开个玩笑,别介意。
咱们回到正题上来。
我是花非花,是个贼。虽然做贼不是多么光彩的事,不过在我看来也不是多丢脸的事。毕竟,我老娘是个贼,还是贼界的大姐大,做儿子的继承衣钵也不算错。当然,话又说回来,能把我老娘的事业给发扬光大了,我也觉着脸上挺有光的。
不过,有时候静下来时,其实还是会多少羡慕些那种平淡生活的。有一幢小房子,养只猫,存一点小积蓄,再有我们家五六陪在身边,挺好。虽然不富裕,至少能安安稳稳度过一生,也算是福气。
严格来讲,那应该算是我的一个小愿望,只存在心底,没敢提上台面来。你问我为什么不提?傻啊我,那种话一说出来,花娘不打断我三条腿才怪!
扯远了,再回来。
其实在我小时候,大概五六岁的光景上,生过一场病,烧得糊涂了,人都差点过去。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后,从前的记忆就没了。一个小孩子,能有多少记忆?没了就没了呗,也没觉得多难过。花娘也不难过,某些时候我甚至觉得她挺幸灾乐祸。当我醒来并且茫然着问她是谁时,她居然能眯着眼笑完然后呼啦甩我一巴掌。
小子哎,你敢忘了你老娘?信不信老娘打断你三条腿!
打断三条腿什么的,向来是花娘的口头禅。小时候觉得是她算数不好,大了懂事了才惊觉,花娘,有您那么当妈的吗?还有盼着自个儿子当太监的?
而真正让我觉得她幸灾乐祸的,是在我明确表示自己完全忘记过去的事时,她笑得跟捡了元宝样,连带着脸都抽了。花了半晌轴回自个儿走形的脸,花娘很大度地表示,没事没事,过去的都是浮云,忘了就忘了,不差那点小回忆。
所以说,看吧,都说她幸灾乐祸了。否则,你去找找看,世上有哪个当娘的不紧张自个儿子?哪怕真觉得小孩子失忆不算病吧,您多少皱个眉假装着惊讶一下下也好啊!
总算她还有良心,知道告诉我自个儿名字叫花非花。虽然那时候人小,不过字多少还认识几个。姓花本来就觉得有点掉价了,回头再整个非花,一度让我怀疑她老人家是不是以恶整自个儿子为人生最大兴趣来着。
等到后来再把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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