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杂,很多是国王或贵族们身边的侍从以及冒险家等。
当时的侍从们主要承担军事义务,他们跟随领主作战,以此来换取土地、财富和地位等,这便是骑士的早期形态。
进入封建骑士阶段,诺曼征服时代,骑士的范围逐渐明确,专指那些持有小块土地的附属战斗人员,他们成为西欧封建采邑制度下最低一级的贵族。
这些封建骑士各自拥有一块土地,但必须为领主服兵役,每年需有一定时间进入领主的采邑,自带装备为领主服务。
不过,此时的封建骑士仍保留着许多野蛮和残忍的习性,经常为非作歹,对社会的稳定和道德规范造成了一定冲击。
到了基督教化阶段,11世纪,随着基督教的兴盛以及外部战争的影响,特别是穆斯林对西方土地的蚕食与掠夺,引发了西方基督徒的恐慌。
在此背景下,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兰西南部的克莱蒙举行主教会议,发起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总动员,并要求出身高贵的人在达到12周岁时,应在当地主教面前庄严宣誓,要尽力保护被压迫者、寡妇和孤儿,尊重出身高贵的妇人等。
自此,一种全新的基督教骑士制度如同一朵圣洁的白莲,在历史的淤泥中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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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角——甜蜜的法兰西 (第2/2页)
教会如同一位严厉而慈爱的母亲,为骑士们制定了一系列细致入微的道德规范准则。
骑士们在宗教的洗礼下,逐渐褪去人性中的黑暗与丑恶,将精湛的军事技能、无畏的勇气与神圣的宗教信仰、崇高的道德理想完美融合。
他们的心中,既有对上帝的敬畏,又有对正义的执着;既有战场上的勇猛无畏,又有对弱者的怜悯与保护。
一套系统而完善的骑士精神和行为准则就此确立,骑士制度也正式宣告形成,成为中世纪法兰西独特而迷人的文化符号。
骑士精神作为一个复杂的文化建构,出现在12世纪晚期,是针对骑士们发展出来的一种优雅的道德规范。
没有人能精确定位“骑士精神”这个词的起源,骑士精神影响了12-15世纪之间的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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