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心情都挺好的,商量准备过年。那年,咱们这儿的恶性案件发生率不算高,所以我们都认为能过个好年,结果偏偏就是在那个节骨眼上出事了。我们接到报案说,金城投资公司老总冯启辉被人杀死了,尸体是在市垃圾站的门口发现的,其状惨不忍睹,脑子后面被人用锤子砸了一个窟窿,心脏也被人挖出来了,因为被害人身份特殊,我们当时判断很可能是一起为财而发生的谋杀案,之后通过对死者亲戚朋友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块。金城投资公司的机密资料丢失,不过这点,后来据冯启辉的秘书证言,资料是发现尸体的当天早上冯启辉本人亲自取走的,于是我们又判断正是因为冯启辉身上有了这份材料,所以才会遭到毒手。凶手既然不是为钱却是为了资料,于是我们就锁定了一个圈子,认为凶手应该是冯启辉的竞争对手,所以,调查方向暂时就朝着这一块展开。我呢,由于刚参加工作不久,不是太懂人情世故,于是就在案情分析会上对大家这个普遍达成的看法提出了一点疑问——如果凶手真是为了资料而杀人,为什么要取走冯启辉的心脏,然后还把伤口缝起来,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说到这里,秦海无奈地笑了笑,继续说道:“我那时候真是个愣头青,说出这句话,所有同志都不说话了,包括队长在内,每个人都默默地抽着烟,我还以为自己说得有道理呢,心里那个得意。后来,成立了专案组,开会什么的也没人让我参加,都到这个份上了,我还是不懂。过了没多久,我遇到为冯启辉做尸检的市局法医王博士,就随口问了一下检查结果。他告诉我,死者的死亡时间准确地说应该在三十五个小时左右。我在心里一合计,发现冯启辉尸体的当天,他还去办公室取了东西,怎么可能死亡时间超过三十五个小时?那岂不是已经死亡了一天半之后才去公司取的东西。那他秘书看到的是什么?应该是一具尸体才对。想到这里,我就去找王博士,指出了他的错误。没想到,王博士听后,气得一蹦三尺高,指着鼻子说我不知天高地厚,参加工作没几天,居然敢挑他的错误。我也是年轻气盛,觉得自己警校毕业的尖子生了不起,于是当场和王博士吵了起来。谁知道老王血压高,一下就被我给气晕过去了,这件本来不算大的事情就这么搞大了。可事情还没完,我虽然内心对老王感到歉疚,但还是跑去找了队长,对尸检结果提出了异议,队长当时没说什么,只是含蓄地告诉我,别再管这件事了。结果,我一冲动,投诉到了省厅,这下,事情更加不可调和。省厅为了这事儿,特地重新组成了一个尸检小组,对于保存的尸体组织进行了重新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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