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钱三十千。”六天之后,又发来公文,说:“前奉张大人面谕,以现在首、梯二王暨余大人次第开印,每都师帅各派费洋八十元,断不能少。限于二十日缴齐,今又亲自来局坐收。”建造王府,日常应酬,吃喝玩乐,过生日,都要摊派给百姓。有记载,听王陈炳文的妻子做寿,单是嘉兴县王店镇就被摊派了三千两银子。
三
太平天国的地方治理能力也不算高。
在长达十多年的革命过程中,太平天国始终没有建立起正规的地方财政体系,物资供应一直靠抢劫或者“包租”。
英国驻宁波领事夏福礼的报告中提到,在太平天国后期,对新占领的地区,他们先是大抢三日:“关于太平军的军饷问题。作为一条业已确立的规定,叛军士兵不领饷银;他们像海盗一样靠劫掠为生……可能是作为一种补偿和对作战英勇的一种奖赏,似乎在业已占领而当地居民未及逃脱的城市,太平军士兵被给予整整三天的时间去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施展一切暴行,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一切令人憎恶的事,三天过后,所有的妇女都被禁止留在城里……任何东西都抢,无论是实物还是现金。如果占领某城后抢掠到的物品为数极多,那么,士兵们都能从奖赏中捞到好处;相反,如果该城没有什么油水可捞,太平军便以堪做表率的耐心等待更好的时机。”抢过之后,太平军才开始在地方上建立“包租制度”。他们在地方上选择旧衙役、旧绅士或者地痞流氓来作为代理人,需要什么东西,就向他们下命令:然后,附近地区被迫向叛军捐献供给物资(几乎所有的事例都是如此)。例如,宁波周围的农村被迫按照配额,交纳大米、猪、家禽、蔬菜和农产品之类的食物来供养军队。我曾经亲眼看见被迫运送这些供给物的农民将食物等东西运到城里,他们的脖子上套有铁链和绳索作为服役的标志……
包租制肯定会产生严重后果。这些敢于替太平天国包租的人,都是铤而走险的大胆之徒,而太平军对他们又没有什么监督考核机制。所以他们的贪婪残忍,超过清政权的征收者十倍甚至百倍。上面要求收一百两,到他们这儿,就可能变成二百两、三百两甚至一千两,如《天国的陨落》所记:“其收漕也,仍用故衙门吏胥,仍贪酷旧规,以零尖、插替浮收三石、四石不等。百姓大怨。”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官僚队伍迅速膨胀,官员们大肆追求物质享受,所以虽然洪秀全声明“轻徭薄赋”,但摊派下来的任务远远超过老百姓的负担能力。再加上“包租者”的层层加码,趁机搜括,老百姓的生存状况远不如清政府的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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